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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3月更新)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8-31 05:14    文字:【】【】【
摘要: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3月更新) 第一部分绪言.....................................................................................................................

  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1年3月更新)

  第一部分绪言..............................................................................................................................4

  第二部分释义..............................................................................................................................5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10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4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5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36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8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54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55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61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3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6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7

  第十六部分侧袋机制.........................................................................................................73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75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8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5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00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12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14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15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16

  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20年9月28日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

  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

  定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指本基金指数化投资及国债期货投资相关的特定风

  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改制后的信用风险、政策性

  金融债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集中度风险等。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

  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2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

  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

  《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及《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

  4、基金合同:指《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证券法》:指2019年12月28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12、《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13、《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

  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

  14、《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

  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26、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0、《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54、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

  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55、基金份额分类:指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56、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7、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

  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8、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

  5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6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1、标的指数:指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62、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63、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6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王连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历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中信证券

  股份公司投行部经理、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

  刘入领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

  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裁办公室主任、理财客户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营销服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兼安信期货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助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任珠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有色部

  经理、上海公司副总经理,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小有色、铁合金及矿产部经理,五矿投资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五矿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

  员,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

  事长,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绵阳市商

  王晓东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科员,日本五

  金矿产株式会社财务部科员,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

  总部副总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

  经理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国际信托有

  章卉女士,董事,理学硕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广州华多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市百果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帕拉丁股权投资有

  郭伟喜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历任福云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上海中科合臣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天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高能资本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

  魏华林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1979年毕业于厦门

  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班。历任第一届国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国务院学位办

  保险专业教育委员会委员,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保险系系主任、

  保险经济研究所所长等职。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政府文

  尹公辉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历任四川建材工业学院辅导员、学办主任,中农信

  (香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北鼎

  刘忠亚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省审计厅外资处主任科员,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所长。现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刘国威先生,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五矿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部科长,香

  港企荣财务有限公司资金部高级经理,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规划发展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金融业务中心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兼五矿投资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五

  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外贸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绵阳市商

  余斌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经理、南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中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陈明女士,监事,会计学学士。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范瑛女士,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特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主办会计,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清算部基金会计,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王卫峰先生,职工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吉林省国际信托公司财

  务人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察稽核部监察稽核主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负责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管理部

  张再新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工会财务委员、运营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安信

  陈振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民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

  投资部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孙晓奇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高级经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运行部襄理、市场发展部高级经理、债券基金部执行经理,南方证

  券行政接管组成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兼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李学明先生,副总经理,哲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

  理财发展部高级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信基金

  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

  廖维坤先生,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理学学士。历任轻工业部南宁设计院电算站软件

  工程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电脑主管,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管理

  总部电脑工程师、布吉营业部营业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高级经理、经纪业务总部高级经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

  乔江晖女士,督察长,文学学士。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科长、副处长,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成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

  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

  王涛先生,经济学硕士,CFA、FRM。历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资金运

  营部交易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交易员,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投资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

  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12月4日至今,任

  安信永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7日,任安信尊享添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1月22日至今,任安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7日至2020年11月26日,任安信聚利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5月30日至今,任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3月5日至今,任安信丰泽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8月24日至今,任安信尊享添利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1年2月2日至今,任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潘巍先生,理学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股票研究员、信用研

  究员,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8年9月12日至今,任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4日至今,任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年1月8日至今,任安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4月3日至今,任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优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6月2日至今,任安信中证信用主体50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8月28日至今,任安信永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1月25日至今,任安信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22日至今,任安信稳健回报6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年12月30日至今,任安信浩盈6个月持有

  钟光正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总行资金部交易员,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资金交易部交易员,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陈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管理总部助理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

  陈鹏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首席招聘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张竞先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安信基金筹备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部研究员、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袁玮先生,理学博士。历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权益投资部基金

  徐黄玮先生,理学硕士。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衍生产品部研究岗、资产管理部

  量化研究岗、权益及衍生品投资部量化投资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量化投资部基金

  占冠良先生,管理学硕士。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投资部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FOF投资部总

  易美连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湖南信息学院商学院电子商务教师,盛诺金投资顾问(深

  圳)有限公司投资顾问部副经理,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评级(二)部总经理助理,现

  张翼飞先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摩根轧机(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上

  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研究员,秦皇岛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日盛嘉富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部研究员,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

  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混合资产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庄园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交易员,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部交易员、研究部研究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

  潘巍先生,理学硕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股票研究员、信用研

  究员,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

  经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部控制程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

  (6)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交易、研究、评估、销售等业务环节,适当分离,

  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

  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

  造一个浓厚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

  公司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

  公司建立合规、高效、健全、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

  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

  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

  范和化解风险,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

  公司建立科学的授权制度。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

  动的始终。公司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受

  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

  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

  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实行物理隔离。公司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

  公司建立适当、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渠道,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

  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

  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

  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必要时,公司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对原有

  的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全面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线)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第一家主要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

  商业银行,也是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一家现代金融企业。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代码: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2005年10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实施股权分置

  改革的商业银行。2009年11月26日,中国民生银行H股股票(代码:01988)在香港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以来,中国民生银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大力推进改革转型,持续创

  新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致力于成为一家“让人信赖、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张庆先生,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博士研究生,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从事过金融租赁、证券投资、银行管理等工作,具有26年金融从业经历,不

  仅有丰富的一线实战经验,还有扎实的总部管理经历。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

  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

  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

  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74人,平均年龄39岁,100%员工拥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的经营理

  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务平台,为境内外

  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中国民生银行资产托管部于2018

  年2月6日发布了“爱托管”品牌,近百余家资管机构及合作客户的代表受邀参加了启

  动仪式。资产托管部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

  对内大力整合行内资源,对外广泛搭建客户服务平台,向各类托管客户提供专业化、增

  值化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得到各界的充分认可,也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品牌形象,成

  为市场上一家有特色的托管银行。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

  志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和“年

  度金牌托管银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尤其继2019年被《金融时报》评为年度唯一“最佳资产托管银行”之后,在2020年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民生银行托管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建立完整、严密、高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

  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资产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财产的安全完整。

  (2)大力培育合规文化,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严格

  (3)以相互制衡健全有效的风控组织结构为保障,以完善健全的制度为基础,以落实

  到位的过程控制为着眼点,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全面、系统、动态、主

  动、有利于差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

  总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部署全行的风险管理工作。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行高级管理层

  下设的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负责,支持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资产托管业务

  总行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控资产托管业务运行中的风险,具体职责与分工如下:总

  行风险管理部作为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机构,是全行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对资产托管

  部的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资产托管业务项下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

  律性文件的审定,对业务开展进行合规检查并督导问题整改落实;总行审计部对全行托管业

  务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定期内部审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等;总行办公室与资产托管部共同

  (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应符合和体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

  (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覆盖托管部的各个业务中心、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并涵盖资

  (3)有效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应全力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任何人都

  (4)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资产托管业务中风险发生的源

  (5)及时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

  (6)独立性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是资

  产托管部下设的执行机构,不受其他业务中心和个人干涉。业务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严格分

  (7)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中心、各岗位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8)防火墙原则。托管银行自身财务与托管资产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

  (3)风险识别与评估:定期组织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

  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

  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

  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我们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

  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

  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

  证。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风险与合规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定期对业务的运行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

  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

  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资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

  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

  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

  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

  网站:br/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2020年9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2020〕2439号文注册。

  本基金募集期从2020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24日止,共募集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

  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

  如果本基金投资的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政策性银行发生改制,且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

  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或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遇证券、期

  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

  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前述影响因素消除

  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

  1、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

  2、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

  3、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

  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

  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

  6、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

  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2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

  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

  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

  8、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

  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投资人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益并办理

  投资人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益并办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3)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5)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6)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7)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8)

  养老目标基金;9)职业年金计划;10)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资产;对持续

  持有期超过7天(含7天)但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资产。

  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

  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4、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

  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

  6、基金管理人可以参加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投资者

  在开展对应基金促销活动的机构办理业务的适用该销售机构的费率,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例:假定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20元,某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本

  次投资25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本次申购费率为0.60%,该投资人可得到

  净申购金额=250,000/(1+0.60%)=248,508.95元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25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申

  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20元,可得到236,225.24份A类基金份额。

  例:假定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元,某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

  资120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的申购费用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A类

  净申购金额=12,000,000.00-1000.00=11,999,000.00元

  申购份额=11,999,000.00/1.0560=11,362,689.39份

  即,投资人(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投资1200万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假定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60元,可得到11,362,689.39份A类基金份额。

  例:假定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20元,某投资人本次投资25万元申购本

  即:投资人投资25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例:某投资者(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万份,持有

  时间为2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680元,

  即:投资者(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万份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为20天,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68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例:某投资者(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2万份,持有

  时间为20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

  即:投资者(非直销中心养老金客户)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2万份基金份额,持

  有时间为200天,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当法律法规发生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

  8、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9、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

  发生上述第1、2、3、5、6、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

  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

  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

  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

  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

  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30%

  以上的赎回申请,除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30%的赎回申请按上述规定办理赎回申

  请外,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3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

  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

  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

  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

  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规定媒介上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基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基金管理人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

  本基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公告。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

  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

  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

  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

  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本基金已于2020年12月16日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公告。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

  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可以投

  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央行

  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

  资于待偿期为1-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

  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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