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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业科技的重要性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2-01 08:50    文字:【】【】【
摘要: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科技的投入十五比九五期间增长了2倍,十一五期间又有进一步的增长,农村科技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

  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科技的投入“十五”比“九五”期间增长了2倍,“十一五”期间又有进一步的增长,农村科技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07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继1999年以后再次超过5000亿公斤,单产也创下新高。科技进步正在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动力与标志。

  首先,农业科技进步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把农业科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幅度增加投入,强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显著,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由“九五”的37%提高到“十五”的48%。“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的实施,集成创新了一批粮食丰产重大关键技术,至2006年累计增加粮食2043万吨。培育出了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一大批新品种,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水平大幅度提升,每年为国家挽回粮食损失2500多万吨。“奶业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为基本解决我国喝奶难的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农产品加工重大科技专项”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专用品种选育和技术装备研发,带动出口创汇5.02亿美元,促进农民增收累计达到54.3亿元。

  其次,农业科技和农村民生科技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技术储备。“十五”以来,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取得多项重大技术突破,许多技术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农业科技总体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农业生物技术在超级杂交水稻、小麦细胞工程、家蚕功能基因组等方面的研究水平居于国际领先地位。面向农村民生需求,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科技开发,在村镇规划、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农村资源和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一批重要成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供了技术基础。

  再次,多元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快了农村基层科技进步。近年来,农村科技创新效率大幅度提高,市场机制在科技推广服务中作用更趋明显,多元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展较快。科技特派员、农业专家大院、农技110、农村科技合作社等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创新机制不断涌现、发展并壮大,引导了一大批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创新创业。例如:科技特派员工作已扩大到31个省(区、市)的1039个县,共有科技特派员4.5万名,直接服务近4万个村的900多万农民;2006年以来共向农村引入动植物新品种1.67万个,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1.41万项,实施科技开发项目1.1万项,增加收益48.4亿元。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和多元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相互衔接、相互补充,加快了科技入户和农村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了农村基层科技的发展进步。

  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在年初抗击雨雪冰冻灾害的斗争中,我国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发挥了重大作用,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放弃休假,深入调研,在短短二周内提出了几百条有关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科技措施,广大农业科技特派员深入一线和受灾农民共同抗灾重建,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也显示了多年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积累。

  我国农村发展已经进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历史阶段,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当前,农村科技发展布局还不完全适应农村快速发展的需要,如何形成新时期农村科技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布局呢?

  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民生科技,统筹农业科技和农村民生科技发展。“三农”问题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是农民问题,不能将农村科技作为农业科技的简单延伸,更不能简化成农业科技。实践表明,科技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力量;科技不仅承担有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也承担有推进改善民生的职责。新时期农村科技必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落实十七大关于改善民生的精神,在强化农业科技的同时,自觉把服务农村社会发展、改善农村民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现农业科技和民生科技的协调发展。加速农业科技创新和进步,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核心是要把握中国特色;要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农业科技创新任务,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要充分体现中国特色农业区域布局,走东中西部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要加快发展循环农业、高价值农业、合作农业关键技术,引导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加速农村民生科技创新和进步,重点是要把握农村住宅、饮水安全、农民健康等农民最迫切、最现实的需求,加快新兴产业、乡村社区和城镇化等科技开发;目前,农村民生科技已有一定基础,但总体还比较薄弱,有很大的拓展空间,需要做出更为系统的部署。

  二是要推动农村科技重心下移,使农村科技更好地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统筹研究开发和应用服务。从根本上来说,农村科技发展的成效必须通过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体现出来。农村科技面向的群体大、范围广,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各不相同,这是农村科技的独特性所在,也是农村科技应用服务的难点所在。国家已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促进了农村基层科技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村科技成果转化率。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科技应用服务和农村基层科技发展能力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农村一线科技人才短缺,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村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人员,人才流失趋势仍未根本扭转;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特别是县(市)农村职业学校与农村发展结合的力度、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科技发展能力和活力不足。新时期农村科技必须在加强研究开发的同时,切实推动农村科技重心下移,把满足广大农民和广大农村千差万别的技术需求作为重大战略目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着力推动,实现研究开发和应用服务的统筹发展。

  三是在加强政府引导的同时,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统筹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农村科技具有公益性和市场性双重特征。在以生物技术为基础的新品种培育等前沿技术研究,数字农业等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农村医疗和农民健康等关系民生的公益性技术方面,应切实保障政府投入。这是我国农业农村独特的发展情况所决定的,也是世界各国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做法。在农村科技应用服务环节,市场机制有很大的空间。建国以来,我国政府投入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改变我国农业农村面貌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这符合当时我国农村发展的水平和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科技特派员等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原因是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科技人员两个积极性,为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走出了一条新路子。新阶段,必须在加强政府引导的同时,加大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科技创新服务和农村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中央一系列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形成了全社会关注、重视“三农”的大好局面。当前,如何把农村科技工作落到实处呢?

  新时期,要把农业农村科技进步作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摆在科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带来的重要机遇,重点突出农业科技创新、农村民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基层科技发展等四个方面,扎实推进新时期农村科技发展。

  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农业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将自主创新摆在突出位置,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加强产学研密切结合,不断增强创新能力和储备能力。从我国实际出发,瞄准世界农业高技术发展前沿,重点发展农业生物技术与分子农业、农村信息化与数字农业、环控农业和节能减排、农产品精细加工等技术。加强“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的实施,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并深入探索跨区域实施重大农业科技工程的经验。加强畜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开发和应用,为调整农业结构,保障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提供支撑。整体推进农业技术研发,提高农业效益,积极发挥农业的原料、能源、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

  第二,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调动科技人员和农民两个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通过采用新技术和新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科技的“零距离服务”。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推广农业专家大院、星火110、农村科技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在科技特派员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把农村科技服务的对象从偏重个体农民向农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并重拓展,把服务领域从偏重农业向农村产业、民生等并重拓展,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科技服务的政策支持措施。提高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从全国、县(市)基层、农村社区等不同层面,探索发展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提升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开发,推动统一全国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公益性号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

  创新,即在特定的环境下,利用现有的知识、物质进行改进或者创造,产生新事物(方法、元素、路径、环境等),并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创新是将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进生产体系,包括新思想的产生到产品的设计、试制、营销和市场等一系列活动\科技创新是创新的一种,通过物化生产要素、质化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农业科技创新则是将农业技术发明应用到农业经济活动中,使农业生产要素重新组合,表现为新品种、新生产方法的研发、试验、推广、应用及扩散等一系列前后相关的技术发展过程其实质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以及向现实农业生产力的转化。

  农业科技创新除了受农业自身特点影响,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不确定性大等特征之外,还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等特征。首先是公共性,即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品性质,具有使用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这决定了农业科技存在市场失灵,靠市场机制无法满足。其次是基础性,即农业科技支撑农业的稳定持续高水平发展,农业科技研究主要为基础性应用研究,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的同时,又为其他学科、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知识积累及技术支持。第三是社会性,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其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农业科技创新源于社会且服务于社会,属于“社会模式”,创新的主体囊括多种社会力量,如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农民等,创新内容包涵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

  我国耕地资源占世界的10%,淡水资源占世界的6%,却养活了占世界20%的人口,并实现了农业连年增产增收、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打破“两丰一平一歉”的周期陷阱,201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6071亿kg,连续两年稳定在6000亿kg以上,其他重要农产品也是丰产丰收、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在这些辉煌成就的背后是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长期透支。另外,巨大资源压力及人口负荷带来了农业生态退化、面源污染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农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生态的双重约束,且日益明显。加快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探索从注重产量增长和拼资源、拼消耗的粗放经营向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的新路子迫在眉睫。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会对农产品的数量需求呈刚性增长,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而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粮食产量稳定提高、质量不断改进的根本途径。另外,城镇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挤占我国农业生产活动所需的水土资源,进一步加剧耕地、淡水、生态环境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刚性约束。同时,城镇化引起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力成本将不断提高,进一步拉高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因此,今后单纯地依靠传统农业科技难以满足13亿人口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健康的基本诉求,难以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难以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方略。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核心在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三农”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农业更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我国水、土等自然资源的硬约束不断增强,人均耕地、水资源量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主要农产品如粮食、棉花等的需求呈刚性增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压力不断加大并将长期存在;农业存在结构不合理、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农产品附加值低等一系列问题;农村生态与环境状况愈发严峻,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食物安全、生态安全、增产增收的诉求难以得到保障。我国的基本国情及面临的严峻挑战要求必须把科技进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根本措施,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突破资源瓶颈,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

  近年来,随着国内化肥、租金、劳动力、农业生产性服务等农业生产成本的不断上涨,农产品的价格不断攀升。为保障粮食安全及农户的基本利益,托市收购价不断提升。长此以往,国内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减弱。以小麦为例,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38~1.44元/kg,2014年为2.36元/kg,上涨幅度高达64%?71%。此外,小麦,玉米、稻谷等粮食价格普遍比国际市场高40%~50%\如此,我国农产品将在国外农产品价格下行及国内农资成本上行的双重挤压下竞争力日益减弱,发展空间越来越狭窄。同时,我国农业科技无论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还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都有很大差距。2014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早已达到75%以上。当前我国的耕作栽培技术体系仍以常规耕作技术为主,而国外则已将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的规范化、定量化的栽培技术运用到农业技术领域。无论是农田灌溉技术、种子产业化方面,还是先进设备、农业信息技术方面,我国都落后发达国家15年以上。生物技术研究,畜牧业科技水平,种质贮存、筛选、创新及利用方面也同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n。

  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装备、抗灾能力和农民素质都有很大进步,2014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主要农作物尤其粮食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到52%,农业科技创新为我国农业集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战略空间。但不可否认,当前的农业科技创新仍存在诸多问题。

  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主体主要为国家和企业。国家财政投入主体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括农业部、林业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个部门。涉及面广且复杂,各部门间缺乏协调,统计口径不一,总体投人较难统计。以科技部为例,其对农业的投入主要通过国家主体性计划项目,包括“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3年农业投入有所增加,但仍难以满足农业科技所需除国家主体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外,企业和农户也是主要投人主体。但受农业的自身特征影响,农业科技投人短期回报率较低,企业和农户参与农业科技活动的动力不足。总之,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投人不足,直接影响我国农业科技的长远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率只有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据统计,我国每年有各类农业科技成果7000项,转化率只有40%左右(表1),但真正实现转化或者取得成效的不足15%,大多数成果停留在理论上,造成了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主要原因有重视学术评价,对成果应用关注不够,导致农业科技成果实际转化率很低;推广体系不健全,农技推广缺乏利益驱动机制、依赖行政支持,推广积极性不高,导致推广体系运行不畅,中介功能和推广作用难以发挥;技术市场不完善,农业科技市场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及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成果交易缺乏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成果交易风险较大。

  当前,我国农业科创新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业科研体制滞后,研究目标单一,创新能力不高;农业科研单位之间既存在条块分割问题,又有机构重叠、人才积压弊病,导致项目交叉重叠和人才、资源的浪费;农业科技创新的推广机制不健全,推广部门职能分割,各成体系,难成合力,直接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自身的公益性特征,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传播,阻碍了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在农业生产中的扩散;农业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形成有效的结合与转换机制。就组织结构而言,我国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由科研、推广和教育3个子系统所构成,由于部门分割,农业科技创新的供需之间存在时滞与脱节,降低了农业科技创新供给的有效性。就管理手段言,农业科研机构依赖行政方法进行管理,不可避免地会滋生官僚化及半官僚化,人浮于事,降低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效率。

  农业科技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要求,离不开配套的科技体制,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农业生产由精耕细作向机械化转变、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转变的关键阶段,农业的科技创新必须借助改革的力量,将制度创新作为突破口,通过进一步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及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适应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步伐,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体制及制度上的保证和支持。“十三五”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5年,既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胜利实现,又要取得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决定性成果,还需确保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转变。因此对新时期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及发展方向的把握至关重要。总的来说,新时期农业科技应以改革带动创新,以创新促进发展,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适应和引领农村经济新变化。同时要适应未来5年万众创业的新形势,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开放合作、良性互动的氛围和土壤。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投资体制、农业科研管理体制、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

  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性、社会性决定了其投资主体为政府,应进一步维持并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在资金、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对西部省份特别是农业大省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农户投资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投人保障,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一方面,要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的支持,使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优秀科技人员以及优势科研团队得到稳定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支持,在财政预算上保证一线农业科技推广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同时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上要向重点产业倾斜。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推手”,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现代金融支持及保障体系通过集聚社会闲散货币资本,为农业科技创新快速积累财富,提升整个社会农业科技创新的速度。同时,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具有未来收益折现、公平合理定价的功能以及知识产权质押、抵押等金融工具,能够保证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实现创新收益,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交易转化并逐步实现产业化。为此,应该进一步完善农业创新型科技企业的现代金融市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机会,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广阔的创新发展空间。

  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等不同科研创新活动,建立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分类考核。如对于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应以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作为评价重点;对于面向市场的科研创新活动则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应用及其对产业的贡献为评价重点;公益性科研活动当以满足社会需求和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考核评价与绩效奖励相结合,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考核,应以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及具体的可推广性作为考核重点。

  加快形成鼓励涉农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国家应进一步将涉农企业的农业科技投入列为农业科技投入的重点对象。当前涉农企业整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比例较低,能够直接从事研发、拥有真正自主创新技术的企业更少。而涉农企业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能更精准地把握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和需求,并实施更为有效的推广方式,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鼓励更多的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制定一套面向涉农企业的激励机制迫在眉睫。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着眼长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前沿性、方向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深人开展综合研究和协同攻关,明确创新方向,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避免农业科技成果与生产应用的脱节问题,做到“理论扎进黄土地,成果走进农民家”。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生产应用紧密结合,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实现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乡镇的全覆盖,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甚至农户在内的非政府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大力推进成熟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走向大规模市场开发和应用。

  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作为农业大省,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的总体水平偏低,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立足湖北省省情,促进湖北省现代农业科技快速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一项课题[1]。

  “十二五”初期农业科技在湖北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年农业科技贡献率上升至35%。但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中还存在诸多矛盾与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1.1 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相对滞后 湖北省农业产业区域分布特色鲜明,各区域农业发展有不同的农业技术需求。江汉平原及鄂东重要粮食产区对种子保温技术、水稻转基因技术以及稻米机械化加工技术等专业技术需求很大,就目前关键技术的研发来看,还缺乏科学的区域性规划,制约了其研究与推广,使得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1.1.2 创新基础条件薄弱 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需求AHP分析中,湖北省农业创新基础设施需求紧迫性位于第二位,对创新基础设施与人才的需求量比较高[2]。目前,湖北省科研基地大多远离科技需求较广的农业地区,农民科技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同时,创新人才培养与供给不足也制约着农业科技的发展。

  1.1.3 创新研发机制落伍 大部分调查对象对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研发机制的运作与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相对较低。2010年湖北省在其他学科对农业科技发展的贡献率上仅为25%,并局限在生物学、遗传学等与农学联系紧密的学科;跨学科、跨地区申报项目少,以中部农业强校华中农业大学为例,该校跨学科农业科技研究项目数量比例也仅占11%。

  1.1.4 创新成果应用缓慢 根据实地调查了解,目前许多科研机构的研发成果并不能及时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农业科技研究本身只停留在学术层面,很多农业科研项目完成后不能很好地与社会生产力相衔接,生产力的发展面临着巨大压力。

  1.2.1 农业科技推广制度不完善 农业科技信息内容较为复杂和丰富,农民无法充分享受其带来的利益;同时信息推广的渠道也十分有限,目前主要靠电视、手机等传统媒介,新兴的电子网络传播系统无法在广大农村普及;同时,农业科技服务系统滞后,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从湖北省实际情况来看,全省平均1万hm2土地的科技服务人员仅为0.02人,远低于全国其他省市水平,这些都会成为农业科技的传播与推广的障碍。

  1.2.2 农业科技维护制度不足 农业科技推广周期长,关键技术需要得到实践检验才能应用于农业生产,因此在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出现农作物受损,农民经济收益受影响的情况可能性较大。此时,农业科技风险规避制度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湖北省尚未设立专门的应对农业科技风险的维护机构,农户维权难以实现。

  1.2.3 农业科技诉求渠道单一 农业科技诉求是农民表达需求的基本形式,是实现农业科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湖北省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自身缺乏有效组织管理体系,内部人员的科技素质差,影响了农业科技知识的推广和传播;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体制的复杂性,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缺乏工作积极性,对推广农业科技知识存在抵触情绪。

  1.3.1 农业科技法制服务滞后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配套机制是目前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需求紧迫的任务之一,其中又以法制服务最为紧迫。目前对在农业科技研发、推广等过程中出现的不法行为难以查处,无法保障农民的利益;涉农执法队伍建设滞后,长期困扰着农业科技配套服务的完善,导致农民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1.3.2 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滞后 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缺乏制约了农业科技的推广,进一步导致农民无法参与农业科技培训和提高技能。目前,湖北省农业科技服务通道并没有实现“村村通”的完整覆盖,服务网络信号只覆盖全省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的87%,还有部分地区的农业科技信息亟需得到推广。农业科技信息化建设的矛盾使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面临很大的问题。

  1.3.3 农业科技产权服务滞后 农业科技知识产权关系到广大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现实利益,这一制度建设存在问题,将会给农业科技发展造成难以估算的损失。据官方数据显示,近年来湖北省农业科技专利申请数量持续走高,2011年达到2 000多项。但同时也看到,湖北省农业科技知识产权机构数量少,人员配备不足,很难适应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申请与发展的需要。

  1.4.1 农业科技投入不足 2001-2011年湖北省累计投入12.5亿元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农村科技事业发展,资金投入范围覆盖湖北全省;在农业科研方面的投入资金仅占财政支出的0.75%。农业科研投入转化为实际效益极其有限,建立的农业科研专项资金数量较小,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的发展。

  1.4.2 国际合作与交流效果欠佳 湖北省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主体日趋多元化,呈现出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民间组织等各方积极参与的喜人局面,其中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已与21个国家、13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但这些农业科技交流成果并没有能够及时有效地转化为农村现实生产力,也没有很好地起到促进湖北省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作用。

  1.4.3 农业科技政策组织建设滞后 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主体主要是政府主导下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该组织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有限,不利于湖北省农业科技的发展。农业科技服务职能涉及到多个组织和部门,政府、农业系统、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都应该在农业科技发展中发挥相应的作用。而湖北省农业科技管理部门众多、职责交叉重叠、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够协调,都对农业科技的供给产生了一定的制约。

  由于农业科技资源投入有限,农业科技难以同时满足所有需求,而采用平均分配方式也不利于解决最为紧迫的科技问题。因此,在农业科技发展过程中要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资源投入分配,提升农业科研的效能,实现农业科技的有效供给。此外,从目前供给的现状来看,现代农业科技的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绝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要做到有步骤、有安排、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统筹兼顾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同层次农业科技需求,根据不同层次科技需求的侧重点不同,考虑不同层面的需求,避免顾此失彼;二是不同内容农业科技需求,要发展重点领域,兼顾多种需求。因地制宜原则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结合湖北省农业发展特点,湖北省在优质水稻、油菜、中药材等方面具有优势,农业科技发展需要强化传统优势;二是考虑湖北省农业发展现状与基础,结合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的软硬件条件,实现农业科技有效供给。

  协调合作原则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农业相关学科之间的协同与合作,以协同创新带动农业科技的发展;二是加强农业科技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作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农业涉及到许多不同的部门,如气象、质量监管、储藏、流通等,整合协调各相关部门有利于发挥农业科研力量、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协作创新。加强保障原则是指要强化物质基础,具体包括人、财、物三个方面。农业科技工作者是农业科研的有生力量,要积极引进优秀的农业科研人员,还要通过一系列的机制留住并激励人才;资金投入是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政府要重视对农业科技,尤其是对关键攻关技术的投入,还要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组织和物资保障是后盾,要加强农业科研单位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科研资源整合,提升农业科研资源的利用率。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发展,湖北省农业科技需求结构正发生着变化,由传统的粗放式农业向现代的集约式农业转变,局部农业发展模式转变成区域农业发展模式[3],这都要求对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思路框架进行适当的调整。

  湖北省地势地貌存在较大差别,如中南部以平原为主,鄂西以山区为主,各区域的农业发展模块存在着较大差异,对农业科技关键技术的需求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在发展区域农业科技时,应因地制宜,合理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

  传统的行政区划使得农业科技发展难以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与均衡配置。武汉城市圈为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思路,通过构建大农业,既考虑到区域优化配置,又在具有相似农业环境的区域内实现区域发展。可以结合湖北省“十二五”农业区域布局的规划,通过“两圈一带”实现区域发展。

  农业科技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程,要想顺利实现农业科技的创新发展并推动湖北省社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就必须从战略高度上定位农业科技发展的角色与措施。为此,结合目前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现状和矛盾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性举措。

  农业科技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于农业科技的创新,只有农业科技的创新才有农业的进步。

  4.1.1 实现农业关键科学技术的突破 就目前湖北省农业发展现状而言,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成为紧迫任务,生物育种、生物工程、农业信息技术等是湖北省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农民迫切需求的技术内容。湖北省水稻主要分布于江汉平原、鄂东及鄂东北,该区域农民对水稻育种、水稻培育生产等相关科技需求十分迫切[4],但相关的针对措施却难以出台。为此,湖北省要加大创新性技术的研发力度,支持相关技术的优先发展,保障湖北省农业科技发展具有完善的创新制度与细则。

  4.1.2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 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是区域创新体系的实质性内容和物质载体。建设一批既符合区域科技资源和农业生产布局,又能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引领农业发展、各具优势和特色的区域性农业科技研发平台是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因此,需要以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业企业为依托,以国家和省部级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为载体,加强区域性农业实验基地、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建设,为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依托区域创新基地和条件平台有效整合地方农业科技资源,吸引和凝聚高素质科技人才,推动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提升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4.1.3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建设 湖北省目前面临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实现农业科技对农村经济发展贡献的历史性突破。建议对重点技术给予重点扶持,建立重大项目滚动支持机制,推进重大成果的转化和示范应用。此外,还要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激励,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为农村科技发展做出实质性贡献,以此形成农村科技发展的示范效应,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科技的发展是一个持续动态的过程,对农业科技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湖北省农业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要满足农民对农业科技的需求,应该更注重农户科技选择的意愿。

  4.2.1 注重农业科技的推广 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相关技术人员的支持,同时也需要农民的主动认可和运用,因此湖北省农业科技的推广重点是提高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农业科技人员是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的主力军,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必须调动起这部分人员的积极性。截至2011年底,湖北省共建有1 818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乡镇农业五站共6 492个;县乡农业五站职工总人数61 982人[5]。农业科技服务站的建立为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目前湖北省科技服务机构及人员仍处于紧缺状态,建议引进农业领域相关专家和学者参与到湖北省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队伍之中。

  4.2.2 加强农业科技的维权管理建设 各级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居于主导地位,农业科技发展事务由政府部门统一管理领导。政府部门应对农业科技发展过程中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应坚持开展农资执法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种子等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加大依法查处各类农业违法案件的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2.3 拓宽农民科技需求表达渠道 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民具备更高的素质,对农业科技的创新与传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湖北省政府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仍是农民最信赖的科技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也在农业生产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给农民提供更广阔的需求表达渠道,可以通过听专家讲课、看电视、阅读科技类书报杂志、上网、咨询等方式。当然,农业科技的发展仍需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应该充分调动农民利用农业科技的积极性,让农民自身认识到农业科技的重要性,从而产生对农业科学技术的渴望和需求。

  农业科技的发展还决定于农业科学技术的实施推广,而技术的推广其实就是农业科技的相关配套服务。

  4.3.1 完善农业科技法制服务 把农业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是确保农业科教政策连续性和有效性的重要前提条件,已有的一系列相关农业科教的法律法规没有发挥出应有效率。因此,湖北省要加快农业科技立法,明确农业科教政策目标、资金投入和部门分工等;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落实配套机制,维护各个对象的正当利益。

  4.3.2 完善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 湖北省以湖北省农业科学院为依托,设立了300个创新岗位,整合其他农业科技资源成立了湖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政府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应利用一切中间推广媒介,将农业科技落实到农户,具体可以利用地方电视台、电话、网络、社会公益组织进行农业科技宣传,使农民充分享受农业科技服务信息与资源;建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农业市场监管等应用系统,健全县、乡农业信息服务站,完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同时办好湖北农业信息网政务门户和农业网站集群,实现公众互动,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在农业管理中的应用。

  4.4.1 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湖北省农业科研经费投入长期以来严重不足,建议重点扶植区域特色农业项目,培育高科技农业项目,把有限的经济资源用于有价值的项目上。建议坚持以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利用城镇资源保障农业科技的发展资金来源,同时重视社会其他组织对农业科技发展的资金投入,保障集资渠道畅通。

  4.4.2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鼓励引进国际优良种质资源、先进育种制种技术和农作物种业物质装备制造技术;鼓励和支持国内科技人员出国参加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支持其到国外一流大学和研究所开展中短期学术访问;积极引导和加强国内优势单位聘请国际一流专家进行短期合作研究,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发展;加大农业科技“走出去”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技术和产品。

  4.4.3 加强农业科技组织建设 首先要加大农业科技市场的建立和培育,除了重视农业技术的推广外,还要加强农业科技市场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等方面的完善。建议对部分农产品给予价格倾斜,减少农民对科技成本的顾虑,使农业科学技术有条件向农民推广。其次要重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发展中的特殊地位,鼓励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普及作用,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区,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

  [1] 张宝文.新阶段中国农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4.

  [2] 杨文静,张兴中,刘 骏.基于AHP法的湖北省农业科技需求研究[J],农业科技管理,2013,4(2):15-17.

  [3] 吴永章,杨文静,周 容,等.基于系统化的农业科技需求内容体系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2,51(21):4944-4947.

  1.发展科学技术对建设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具有强大的支撑力。中央2008年的一号文件提出:对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提出了要求,并强调要“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这是继党的十七大之后,中央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又一重大部署。新农村建设为科技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农业农村科技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科技工作把促进解决好“三农”问题、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重要战略目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予以推进,充分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2.科技进步正在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标志。纵观农业发展史,从传统农业、近代农业到现代农业,每一个阶段无不以技术变革为动力、以技术进步为标志。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发展农业的悠久历史和重视农业科技的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取得了重大成就。“十五”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科技在中央系列指示精神的指引下,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发展格局。农村科技投入较快增长,中央财政用于农村科技的投入“十五”比“九五”期间增长了2倍,取得丰硕成果,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07年,我国粮食总产量继1999年以后再次超过5000亿公斤,单产也创下新高。科技进步正在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动力与标志。

  3.农业科技进步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把农业科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幅度增加投入,强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显著,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由“九五”的37%提高到“十五”的48%。“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的实施,集成创新了一批粮食丰产重大关键技术,至2006年累计增加粮食2043万吨。培育出了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一大批新品种,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水平大幅度提升,每年为国家挽回粮食损失2500多万吨。“奶业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为基本解决我国喝奶难的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农产品加工重大科技专项”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专用品种选育和技术装备研发,带动出口创汇5.02亿美元,促进农民增收累计达到54.3亿元。

  1.加强体制和机制创新,调动科技人员和农民两个积极性,建立健全多元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把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农村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通过采用新技术和新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科技的“零距离服务”。全面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推广农业专家大院、星火110、农村科技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在科技特派员等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基础上,把农村科技服务的对象从偏重个体农民向农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并重拓展,把服务领域从偏重农业向农村产业、民生等并重拓展,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科技服务的政策支持措施。提高农村科技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从全国、县(市)基层、农村社区等不同层面,探索发展科技综合服务平台,系统提升农村科技服务能力。加强农村科技信息资源开发,推动统一全国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公益性号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

  2.在加强政府引导的同时,更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统筹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农村科技具有公益性和市场性双重特征。在以生物技术为基础的新品种培育等前沿技术研究,数字农业等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农村医疗和农民健康等关系民生的公益性技术方面,应切实保障政府投入。这是我国农业农村独特的发展情况所决定的,也是世界各国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做法。在农村科技应用服务环节,市场机制有很大的空间。建国以来,我国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改变我国农业农村面貌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这符合当时我国农村发展的水平和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科技特派员等工作之所以取得显著成效,根本原因是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了广大农民和科技人员两个积极性,为我国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走出了一条新路子。新阶段,必须在加强政府引导的同时,加大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科技创新服务和农村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3.努力形成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科技发展布局。我国农村发展已经进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科技需求大规模扩张,农村科技迎来了实现大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当前,农村科技发展布局还不完全适应农村快速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农村民生科技、农村科技应用服务、农村基层科技相对薄弱,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总结农村科技发展特别是“十五”以来的实践,分析当前农村科技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时期农村科技必须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农民为本,协调推动农业科技和农村民生科技两个领域的发展,重点加强研究开发和应用服务两个层面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两个机制的作用,形成新时期农村科技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布局。形象地说,就是要实现农村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两个轮子”相对平衡、协调驱动。

  进入21世纪初,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科技实力的竞争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农业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的科技革命浪潮正在世界各国全面兴起。在这场新的农业科技浪潮中,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都在制定实施新的农业科技发展战略,改革农业科技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抢占农业科技发展的制高点。这既对我国农业科技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提供了迎头赶上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农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使国内市场国际化,而且使国内农业国际化。在世界农产品和贸易方面,对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需求比重会提高,对农产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这些都依赖于农业科技的不断创新和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已成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现代农业科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我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才能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国的经济安全。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在大多数领域仍落后于发达国家10~15年,从而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近几年,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已经提高到了45%,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都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甚至达到90%,以色列也达到了90%以上,世界农业的快速发展主要是得益于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和农业科技的创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据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科技成果6000多个,但转化率不足50%,线%,而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已经达到80%以上。科研成果与农业需求的脱节,造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滞后。现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生物技术、基因重组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始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领域,但是对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目前还只是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农业科技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用于农业科研的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以上,而我国仅为0.17%~0.27%。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字来看,我国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小于农业GDP的比重,如全国农业支出/财政支出1991~1995年为9.486,1996~2000年为8.758,2001~2002年为7.71;而农业GDP/总GDP1991~1995年为21.38;1996~2000年为18.42;2001~2002年为15.80,这说明国家在财政上对农业发展重视不够。特别是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强度增长缓慢,总量不足。在1988~1999年间,我国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平均增长率为-2.47%,投资强度平均为0.193%,1997年后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0.339%,但2003年有下降到0.312%,还不到1981~1985年期间世界平均水平0.76%的一半,也明显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0.35%。近几年,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力度有所加大,但由于现有科技经费归不同部门掌握,条块分割严重,配置比例不合理,难以集成使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档次不高,浪费严重;重点实验室开发度低,难以共享。由于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薄弱,至2003年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设备总值仅17.35亿元,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基建投资实际完成额仅为5.55亿元,比2002年减少0.4%。2.3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匮乏

  农业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流失严重。目前,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占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人才流失严重,2003年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减少人员4806人,是新增人员的1.7倍,除了离退休人员外,人才流失占较大比例。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就有1名。缺乏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大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

  我国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底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性的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农业转型的现实需要。农业科研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科研方向应当反映当前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科研与经济发展未能紧密结合,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节状况比较严重。这反映了在农产品短缺时期建立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形势和需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国家的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规模,尽快使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提高到1%,力争到2010年左右达到1.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左右达到2%,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协调。

  政府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要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环境,通过体制改革深化和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新体系,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政府资金投向技术集成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巨大的重大项目。

  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创新体系,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因此,要坚持以人才使用为本,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科技推广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最终目的。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分为国家和区域两级体系,通过协调两级体系的关系,形成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以知识创新为主体,以原始创新为重点,着重解决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家体系的层次性,以技术创新为主体,重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为重点,着重解决区域性、地方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就是要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化优势农产品及其产业发展的科技转化应用能力。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应确立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需要聚集和培养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科学家、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创新骨干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干高效的科技创新核心团队;二是实施人才目标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竞争协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单位和团队的整体绩效;三是要实施人才结构管理,建立合理的首席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梯队结构,稳定农业科技创新队伍;四是实施人才增量管理,建立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开发型的人才流动机制,增加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总量,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在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从数量型到数量质量型、从面对国内市场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转型时期,应及时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需要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设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积极探索以任务分工为基础,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核心,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要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上能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选人机制;重在社会评价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体现岗位绩效,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以及适应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创业和深入农村第一线的激励机制。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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