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山区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现就2022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须为注册在本区的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申报单位应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
1.农业科技示范企业:支持区内农业企业建设成为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农业科技示范企业,经评审认定后区科委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2.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支持区内农业研发机构、产业化联合体开展科学研究并建设成为金山区农业科技研发中心,鼓励研发中心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或新模式的中试与示范,开展具体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对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周边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发中心给予优先支持,经评审认定后区科委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
3.农业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区内农业研发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新品种试验、新技术示范推广以及农业数字化发展等方面开展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经评审认定后区科委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
1.立项后区科委给予一次性补贴,项目单位需提供申报前2个年度以来(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投入资金证明材料;
2.项目通过评审公示后需开展专项审计,项目单位的匹配经费不低于申请项目资助经费;
3.项目单位需填报项目申请书、提交技术总结报告,并提供项目成果、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1.项目申报:登录“一网通办”-“我要办”(金山区农业类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请)后进行网上申报,网址:
2.提交纸质材料:项目受理并显示“待评审”状态后,请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申请书、技术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于2022年9月22日前,递交至区科委窗口(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无差别综合受理大厅)进行形式审查。
3.项目评审与公示:区科委在集中受理和征求各镇、街道、园区意见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征询区相关部门意见,拟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区科委完成立项工作。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需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以上内容由上海济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济语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整理发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