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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诚:中国传统农学概念的历史发展及传统农书分类再议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2-12 09:47    文字:【】【】【
摘要:农学简言之即研究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则中国传统农学(或称古农学)指中国传统社会中形成的有关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这一定义方式反映了现代农学学科在中国建立之后学者持之

  农学简言之即研究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则中国传统农学(或称“古农学”)指中国传统社会中形成的有关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这一定义方式反映了现代农学学科在中国建立之后学者持之反观传统农学的历史情景——20世纪20年代初,引领中国现代农学发展的金陵大学编刊《中国农书目录汇编》,称之为第一次“结数千年农学之总账”即是显证。在此认识框架下,很长时期学者们并未考虑中国传统农学概念本身的历史发展过程。一般均将传统农学、传统农书(或称“古农书”)等同于古代“农家”之学、“农家”之书,实际上二者并非等价范畴。传统农学是传统农书的内容,传统农书是传统农学的物化载体,是形式,传统农学和传统农书本质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故本文在揭示传统农学概念历史发展过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反思传统农书分类所应秉持的立场和标准,对传统农书分类问题加以再检讨,冀求得一个科学的、合乎中国传统农学发展实际情况的分类体系,或有裨于传统农学、传统农书的深入研究。刍荛之见,祈请方家教正。

  中国古代社会前期没有“农学”一词,涵义类似者最早为出现于战国时期的“神农之言”“神农之教”:

  孔子曰:“吾恐(颜)回与齐侯言尧、舜、黄帝之道,而重以燧人、神农之言。”

  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亲耕,妻亲绩。所以见致民利也。

  显然,神农因“教民耕农”的传说而被视为最早的“农学家”。托名其下的有《神农》二十篇,班固认为系六国时“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而作;又有《神农教田相土耕种》十四卷、《神农黄帝食禁》七卷、《野老》十七篇,亦早不传。战国时“农书”传世者有《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管子》中的《地员》篇、儒家所传《夏小正》及《礼记》中的《月令》篇。

  神农之法曰:“丈夫丁壮而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妇人当年而不织,天下有受其寒者。”故身自耕,妻亲织,以为天下先。

  更多地则是称之为“农家”。西汉初年,司马谈《论六家要旨》第一次提出“家”的概念,把活跃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学者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后称为“道”)六家。司马迁在乃父基础上发展出“百家”“诸子百家”的说法,将他们的学术著作称之为“百家语”“百家之语”“百家言”“百家之言”,然尚未提出“农家”概念。垂至西汉末,刘向奉诏整理图书,为了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他每一书已,“辄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并打算把这些叙录汇为《别录》一书,然未竟而卒。刘歆继其父业,成《七略》,除作为总要的《辑略》外,分《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六个部分。在《诸子略》中,刘歆又把诸子分为十家: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从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把诸子著作细分为十大流派:儒家者流、道家者流、阴阳家者流、法家者流、名家者流、墨家者流、从横家者流、杂家者流、农家者流、小说家者流。农家者,“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即讲神农之言、行神农之教者。可见,“农家”概念的提出是向、歆父子尤其是刘歆的贡献。《别录》《七略》虽佚,班固《汉书·艺文志》据以删节而成,从中可见大略。因小说家著作是“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故班固认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则十大流派只剩九大流派,故后世有“三教九流”之说。

  古人视上古之世为黄金时代、天下大同,同时又本着一种英雄史观,一切发明创造遂皆归诸古圣先贤,即《淮南子》所谓“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贱今,故为道者,必托之于神农、黄帝而后入说”、《墨子》所谓“古之民未知为饮食时,素食而分处,故圣人作诲男耕稼树艺,以为民食”。因神农有“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身亲耕,妻亲绩”、“并耕而王,以劝农也”的传说,后稷有“稷降播种,农殖嘉谷”、“躬稼而有天下”的传说,《墨子》中的“圣人”遂指实为神农、后稷:春秋战国“诸子疾时怠于农业,道耕农事,托之神农”而有《神农》一书,《吕氏春秋》之《上农》《任地》篇则托为后稷之言。故《汉书》乃云农家“盖出于农、稷之官”。虽据此认为“战国农家,可分两派。一派托始于神农……一派托始于后稷”难免胶柱,但彼时农家“可分两派”则为确实:一派为讲行“播百谷,劝耕桑”之农业技术者,一派为宣言“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飱而治”之政治主张者。《汉书》引孔子“所重民食”语评农家“此虽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誖上下之序”可证。故齐思和云农家“起而与各家争鸣,或倡并耕之说,或阐垦莱之术”,吕思勉更明指“农家之学,分为二派:一言种树之事……一则关涉政治”。在当时社会能激起较大反响者为宣言农民政治主张之一派,如许行、陈仲之流,以致有人咒骂“今也南蛮鴃舌之人(指许行),非先王之道”、“于陵子仲尚存乎?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所以有学者认为农家与耕稼农桑之事绝无关系,实为一个“以君臣并耕为宗”、主张“均贫富,齐劳逸”“平上下”的学术政治派别。而讲行农业技术者如《神农》《野老》《神农教田相土耕种》诸书作者,当时影响既渺,久则人书俱息。总之,“农家”的兴起既与战国时期生产力发展相关(故有“技术派”),也与生产关系发展有关(故有“政治派”)。严格言之,战国时期“农家”技术派著作才是所谓传统农书。

  自班固作出农家“播百谷,劝耕桑”的定义,后世多依其说,如《南齐书》云“农家之教,播植耕耘,善相五事,以艺九谷”,《唐六典》云“农家,以纪播植种艺”。唐代“农家”已演变成仅含“农学”“农学家”语义的一个词,换言之,宣言农民政治主张之学者或学派一义已被磨损掉了。人们完全忽略了先秦“农家”曾有两派的事实。除了“农家”普遍取代先秦“神农之言”“神农之教”,汉代“神农之道”“神农之法”的表述,宋元时人还偶尔将“神农之言”“神农之教”称为“神农学”:

  浅甽须穿浚,荒畦要粪除。何尝舍耒出,亦或带经锄。古有神农学,今传汜胜书。野儒曾涉猎,未可议空疏。

  惟犂之有金,犹弧之有矢。弧以矢为机,犂以金为齿。起土臿刃同,截荒剑锋比。缅怀神农学,利端从此始。

  垂至明代,上承“神农之言/神农之教”→“神农之道/神农之法”→“农家”→“神农学”学术轨辙,近沐东渐之西学,“农学”一词方告产生:

  朕(朱元璋)谓谒者曰:“尔为儒士耳,士有士学,农有农学,工有工学,商有商学。其帝王之政务尔能知之,亦曾学乎?”

  沿自唐宋以来,国不设农官,官不庇农政,士不言农学,民不专农业,弊也久矣。

  余(徐光启)读《农书》,谓王(祯)君之诗学胜农学,其农学绝不及苗好谦、杨师文辈也。

  自兹而后,“神农之言”“神农之教”“神农之道”“神农之法”“农家”概念掩息而“农学”概念逐渐挺出。

  “神农之言”“神农之教”产生时间不长即被取代,且先秦相关文献非常少,无法深入探究。“农学”基本是在西学影响下形成的,涵义同于今日。“农家”概念虽然行用几近两千年之久,但在不同时代其内涵与外衍不同,各代农家类著作收书范围自亦不同。《汉书·艺文志》“农家者流”仅收《神农》《野老》《宰氏》《董安国》《尹都尉》《赵氏》《氾胜之》《王氏》《蔡癸》九书,其余《种树臧(通“藏”)果相蚕》《昭明子钓种生鱼鳖》等园艺类、水产类著作被排除在外。唐修五代史志,其《经籍志》农家著作收入《陶朱公养鱼法》《卜式养羊法》《养猪法》《月政畜牧栽种法》,可见唐人“农家”概念范围较前代有所扩大。五代刘昫等修《旧唐书》对农家的定义虽然仍上承《隋书》“所以播五谷,艺桑麻,以供衣食者也”而云“纪播植种艺”,但实际操作中却将《竹谱》、《钱谱》、《禁苑实录》、《相鹤经》、《鸷击录》、《鹰经》、伯乐撰《相马经》、徐成等撰《相马经》、诸葛颖等撰《相马经》、《相牛经》、《相贝经》诸书列入,“农家”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但“钱谱、相贝、鹰鹤之属,于农何与焉?”《旧唐书》之扩而不当必会招致反动,北宋前期由国家编纂的目录学巨著《崇文总目》即大张“农家者流,衣食之本原也”的旗帜,辟“岁时类”以处月令书,划谱录(花谱、茶书等)入“小说类”,归《周穆王相马经》《医驼方》等兽医、相畜书于“艺术类”,返求《汉书》本旨,只将《齐民要术》《孙氏蚕书》等八部树艺之书视作农书。但稍晚《书·艺文志》再次突破汉魏以来祖庭,将上述谱录类、兽医相畜书如《竹谱》《钱谱》《相鹤经》《相马经》等皆归入农书(谱录中茶书仍留置“小说家类”),可见欧、宋对“农家”概念的料简复订。值得注意的是,欧阳修正是《崇文总目》作者之一。成书于南宋初的《郡斋读书志》,初刊本(蜀刻四卷本)率沿《书》,更首次将茶书收入农家类;后晁公武对这个本子作了大量修订补充,重刊本(蜀刻二十卷本)农家类所收较前略有更革,如以《钱谱》“不类,移附类书”。大致与晁志同时的《通志·艺文略》“农家类”基本同于《崇文总目》,而将豢养、种艺、茶、酒之书移入“食货类”,显然郑樵对何者为农书抱持传统观点。成书于南宋中期的《遂初堂书目》则采取了一种折衷态度:既不将宋代蔚为大观的谱录著作归入“农家类”,也不归入“小说类”,而是“别立谱录一门”专收花谱、茶书等。这一做法虽被四库馆臣盛誉“为例最善”,但谱录只是一种体裁,对以著作内容为分类标准而言等于没有分类。宋代四大书目中最晚出的《直斋书目解题》则将月令书排除而重新引入谱录。需要注意的是,陈振孙不是全部引入谱录而是有选择的,用他的话说是“钱谱、相贝、鹰鹤之属,于农何与焉?”故不收;“而花果栽植之事,犹以农圃一体”,故“附见”。唯又将茶书列入“杂艺类”,其在“农家”概念认识上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宋末元初《文献通考·经籍考》则上绍晁志,拓大农书范围,复纳茶书于“农家”。可见,从总体趋势上说,宋代“农家”义域、农书范围在不断扩大,这正是其时农学发展的一个表现。至元修《宋史》,更将农书的范围扩及土地测量和农业政策,收书达107部之多,“著录的规模是前所未有的”,实为宋代农学义域扩大之余绪。

  和宋元相比,明清对农学、农书的认识反而退步了。如《文渊阁书目》《四库全书总目》等大部分目录学著作尤其是官修目录学著作均重返宋以前传统观点,“农家”类收书范围反归于狭窄。前者仅收《齐民要术》《农桑辑要》《种莳占书》《四时纂要》《僧道利论》《山居四要》《橐驼医药方》《鹰鹘雕鹞方》《治民书》《栽桑图》《节令要览》《国老谈苑》等20部;后者仅收《齐民要术》《(陈旉)农书》《农桑辑要》《救荒本草》《农政全书》《泰西水法》《钦定授时通考》《耒耜经》《耕织图诗》《经世民事录》《野菜谱》《豳风广义》等19部,园艺、水产、畜牧兽医等均不为录。

  清代后期师夷长技,学界枳沐欧风美雨,以“农学”为名的著作、报刊、学术团体更是在在而有。截至20世纪20年代初,全国有农科大学4所,农业专门学校8所,甲种农业学校79所,乙种农业学校327所。这些事实表明,中国传统农学完成了现代转型。研究者遂因现代“农学”之名而称古代“农家”之学为传统农学,将传统农学、传统农书与“农家”之学、“农家”之书等同起来——综上所述,二者显非等价范畴。

  中国传统农学概念本身既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那么研究传统农书应该以现代农学的定义为标准还是以古人对农家即农学的定义为标准?例如以宋代农家定义为准,虽然这更符合宋代社会发展、科学认识水平,但以之为准绳,则有的著作在宋代被视为农书而其他时代(包括现代)不被视为农书,或在宋代不被视为农书而其他时代视为农书甚至是重要农书。所以,只能以现代农学概念为标准格之于古代典籍,符此义者则为农书,不符此义者则不得为农书,即使该书在古代被视为农家类著作。例如《钱谱》之类入“农家”,历代已多所讥诮:

  《唐志》著录杂以岁时、月令及相牛马诸书,是犹薄有关于农者。至于钱谱、相贝鹰鹤之属,于农何预焉!

  农家条目至为芜杂,诸家著录大抵辗转旁牵:因耕而及《相牛经》,因《相牛经》及《相马经》《相鹤经》《鹰经》《蟹录》,至于《相贝经》,而《香谱》《钱谱》相随入矣。因五谷而及《圃史》,因《圃史》而及《竹谱》《荔支谱》《橘谱》,至于《梅谱》《菊谱》,而《唐昌玉蘂辨证》《扬州琼花谱》相随入矣。因蚕桑而及《茶经》,因《茶经》及《酒史》《糖霜谱》,至于《蔬食谱》,而《易牙遗意》《饮膳正要》相随入矣。触类蔓延,将因《四民月令》而及算术、天文,因《田家五行》而及风角、鸟占,因《救荒本草》而及《素问》《灵枢》乎?……茶事一类与农家稍近,然龙团、凤饼之制,银匙、玉碗之华,终非耕织者所事。

  不在原则上坚持现代农学概念标准——这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在农学方面取得的最高科学认知——将之汰出农书,岂非不如古人识见?也等于抹杀了中国传统农学自唐宋以来一千年的发展进步。

  现代农业科学包括土壤学、肥料学、农艺学、作物育种学、作物栽培学、植物病理学、农药学、动物营养学、动物遗传学、兽医学、林学、水产学、农业气象学、农业工程学、农业经济学等众多分支学科,现代农学书籍按照中图分类法分为13类:农业基础科学,农业工程,农学(农艺学),植物保护,农作物,园艺,林业,畜牧、动物医学、狩猎、蚕、蜂,水产、渔业,一般性理论,农业科学技术现状与发展,农业科学研究、试验,农业经济。欧美广泛使用的杜威十进分类法把农学书籍分为9类:技术、器具、材料,农作物损害、疾病、害虫,田地及农作物,果树、水果、林业,花园作物(园艺),畜牧业,酪农业及相关产品,昆虫文化,狩猎、钓鱼、生态保护。按照这两种分类法,中国传统农书只能归入少数类别,在这些类别之下又多集中于少数二级类目中。换言之,就中国传统农书而言,完全按照现代农学学科体系分类是不合适的。

  另一方面,以中国传统农学、传统农书为研究对象,而完全忽视古人对“农学”的认知、忽视今虽不应视作农书但古代(比如宋代)广泛承认的“农书”本身也不妥当,不能反映传统农学发展的阶段性,不能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邵雍说:“以今观今,则谓之今矣;以后观今,则今亦谓之古矣;以古自观,则古亦谓之今。”因此,对于传统农学、传统农书的涵义,在坚持“以今观古”的同时,恐怕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以古观古”,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对传统农书作出科学的、合乎传统农学发展实际情况的类型划分。所谓“以古观古”,即是要考虑到中国传统农学本身的特殊性。在这一方面,著名农学史家王毓瑚、胡道静是很好的典范。胡道静在1963年针对中国传统农书的特点,提出应设立“山居系统”一类:“这是从唐代王旻所著《山居要术》以来的一派农书。这派农书的作者,大抵都是退隐的士大夫或修道之士,在山林或田野躬自耕作,取得了一些耕作的经验。在他们的农学著作中,总结了直接与间接的农业技术经验,另外也大谈颐养之道。这一系统农书的内容,是种艺、养生和闲适的混合物。”王毓瑚也非常赞成,认为自己在讨论农书分类时“没有举出‘山居’这一类型来,现在想来应当说是一种遗漏”。

  显然,研究中国传统农学、传统农书,寻求一个合适的分类法很有必要,这一分类法既要考虑到现代农学学科的系统性,又要考虑到中国传统农学发展实际的特殊性。

  中国传统农学完成现代转型后最早的一部传统农书目录学著作是1924年毛雝编刊的《中国农书目录汇编》,该书将传统农书分为总记类、时令类、占候类、农具类、水利类、灾荒类、名物铨释类、博物类(下分博物之属、植物之属、动物之属、昆虫之属)、物产类、作物类、茶类、园艺类(下分园艺总记之属、果属、蔬属、花属、园林之属)、森林类、畜牧类、蚕桑类、水产类、农产制造类、农业经济类、家庭经济类、杂论类、杂类,计21类。这一分类法是现代学者在现代农学背景下对传统农书知识体系最早、最全面的审视与研究。毛雝时为金陵大学图书馆与美国国会图书馆合作部副主任,万国鼎“最初即与以助力”,毛氏赴美留学后万氏“更为任校雠之责”。因此,此书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万国鼎早期的有关思考。

  新中国建立初期,万国鼎又提出将“古农书”即“中国清以前的农书”分为21类:总论农业的书(附月令),农具、水利、栽培法及占候,粮食作物及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竹木,茶,蚕桑,畜牧,鱼蟹水产,其他动物,总论动物的书,总论植物的书,本草,博物,方物,诗书离骚名物疏,饮食及农产制造,荒政,类书,史籍、方志及政书,杂考、杂记及其他。王毓瑚在撰写《中国农学书录》的过程中,形成了中国传统农书应以“中国固有的(传统的)”“讲述农业生产技术以及与农业生产技术直接有关的知识的著作为限”的认识,并将传统农学著作分为农业通论,农业气象、占候,耕作、农田水利,农具,大田作物,竹木、茶,虫害防治,园艺通论,蔬菜及野菜,果树,花卉,蚕桑,畜牧、兽医,水产14类,后著文进一步概括为9类:综合性农书,天时、耕作专著,各种专谱,蚕桑专书,兽医书籍,野菜专著,治蝗书,农家月令书,通书性质的农书。胡道静在概述古代农学发展与成就时将传统农书大致分为土壤、物候、耕作、农具与农业机械、园艺技术、野生可食植物、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全面性著作9类;又提出应设置“山居系统”农书一类(包括《山居要术》《梦溪忘怀录》等农书)。此外,北京图书馆编《中国古农书联合目录》,将中国古代农书分为农业通论,时令、占候,土壤、耕作、灌溉,农具,治蝗,作物,蚕桑,园艺,菜蔬,果木,花卉,畜牧、兽医,水产等13类。北京图书馆善本特藏部编《北京图书馆善本特藏部藏中国古代科技文献简目》,将中国古代农书分为农业通论(附农具),农业气象,农作物(下分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病虫害防治),园艺(下分蔬菜园艺、果树园艺、观赏园艺),畜牧、兽医、蚕业,水产6类。

  改革开放后,梁家勉提出将古农书分为农业综类(除综合性和通论性农书外,还包括农家思想、传统农学理论、农业史地、古农文献目录等)、社会农学(除有关农业的典章制度外,还包括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农业教育)、自然农学3大类,其中自然农学又分为基础科学(数学、占候、农时、土壤、肥料、农田水利、农具、生物、植保等)、栽培科学(农艺、园艺、林学等)、养殖科学(家畜、家禽、蚕桑、蜂和其他益虫、生产等)、农产加工科学4小类。后来他又提出将唐宋农书分成8类:一般性农书、种植经验、农植物概述、茶作专著、庭园和花卉专著、谷蔬果木专著、农具专著、农时物候专著;将元明清农书分成12类:辑自官方的一般性农书、撰自个人的一般性农书、专释农业名词的书、综述农植物和一般植物的专著、各种农植物(包括农艺、园艺、森林等方面)专谱、种植法著作、野生植物利用专著、荒政和蝗害等专著、蚕桑专著、动物昆虫专著、畜牧兽医著作、农业机械著作。石声汉对农书分类更是多所究心,他指出分类标准不一样结果就不一样:从作者角度看,可分为官修农书和私撰农书;从讨论范围看,可分为全国性农书和地方性农书;从内容上讲,可分为整体性农书和专业性农书。整体性农书又分为农家月令书、以《齐民要术》为代表的农业知识大全型农书、通书性质的农书3类,专业性农书又分为相畜、畜牧、兽医,花卉,果树,种茶,蚕桑,农具等类别。21世纪初,张芳、王思明主编《中国农业古籍目录》,将中国古代农书分为综合性、时令占候、农田水利、农具类、土壤耕作、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竹木茶、植物保护、畜牧兽医、蚕桑、物产(方物)、水产、食品与加工、农政农经、救荒赈灾、其他(骚雅名物疏解、本草等)等17个类目。

  上述分类法在不同时期对中国传统农书研究起到了不同的指导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和学术进步,也表现出了明显的局限性。仅以一级类目来看,有的分类法过于繁琐,如早期分类法均在20类以上,分类太多太细势必影响传统农书的准确归类,势难避免重出复见。有的分类法过于强调现代农学的系统性,甚至将数学都包括在内,就传统农书实际来说,势必导致大多数类目有目无书,等于白立其类毫无用处。有的虽较简明,但从现代农学学科看,系统性又略嫌不足,不能涵盖全部传统农书类型。有的类目(如“治蝗书”)包容性太小,有的类目又嫌过大而漫无旨归(如“其他”)。有的一级类目下的二级类目设置不够恰当,如王毓瑚将野菜与蔬菜归为一类,但食用野菜主要是人们因灾害、战争导致大饥荒时借以果腹的无奈选择,归入灾害防治类农书中的救荒类显更合理。因此,笔者认为可将传统农书分为综合性农书(下分通论类农书,时令、占候类农书,方物、类书类农书),耕作、农具、农田水利类农书,作物类农书(下分粮食作物类、经济作物类、茶书类),蚕桑类农书,园艺类农书(下分花谱类、果谱类、蔬菜类),畜牧类农书(下分饲育类、兽医类、相畜类),水产类农书,食品加工类农书(下分食谱食疗类、酿造类),农业灾害防治类农书(下分病虫防治类、救荒类)9类。就现代农学分类系统来说,经济作物包括棉、麻等纤维作物,胡麻等油料作物,甘蔗等糖料作物,茶叶等饮料作物,以及蔬菜作物、观赏作物、果树等园艺作物;换言之,茶书类农书、园艺类农书当属经济作物类农书之下的二级类目,但园艺作物、茶有其特殊性,且二者均为古代农书大宗,故将园艺类农书、茶书类分别作为一级类目、二级类目独立出来。另外,有的时代某一类农书阙如,如宋代农书一般言耕作技术必言具体作物,是则成综合性农书而非仅论耕作之书,五代慎温其《耕谱》之作竟成绝响。倘仅从宋代农书的这一实际情况出发,实不必置耕作类农书一类,但从农学学科系统性出发,固应有此一类;同时,从长时段看,宋代虽无耕作类专著,其他朝代是有的,为便比较研究,亦应立此一类。且即就宋代而言,以后未必没有新的发现。不过,耕作、农具两类著作既少,故可合为一类。至于前揭胡道静所提“山居系统”农书,实亦记一方之物产,故为本分类法方物类农书类目所涵盖。总之,中国传统农书的一个好的分类法,必须在现代农学学科系统性、传统农学发展实际的特殊性和涵盖农书类型的全面性之间求得一个较好的平衡。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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