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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湖北农业发展这些资金补助项目开始申报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9-16 17:18    文字:【】【】【
摘要:为充分发挥养殖业和农机行业科技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养殖业和农机行业技术支撑

  为充分发挥养殖业和农机行业科技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养殖业和农机行业技术支撑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3年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养殖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试验和示范、农机新机具定型试验、养殖和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养殖技术提档升级及兽医服务能力提升等四个方面内容。

  项目申报单位为各县市农业事业发展部门或负责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服务)部门(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县市,在同类项目中申报多个子项目。

  重点支持生猪基因组育种智能测定、牛羊高效养殖技术推广示范、牛羊禽及其产品检疫B证电子出证试验、畜禽养殖减抗替抗技术(含饲料、兽药)试验、基层兽医社会化服务创新示范、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效利用模式试验、生猪屠宰企业省级标准化示范创建、畜产品预制菜新型加工技术(工艺)试验等。

  (1)项目建设内容:一是购置生猪基因芯片,委托具有芯片检测与基因组选配分析指导的单位,开展芯片检测;二是建设或改造种猪智能测定系统,开展种猪生长性能测定;三是分析总结技术应用成果,形成试验报告。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年度内开展基因芯片检测不少于2000头份,种猪性能测定不少于3000头份;建设或改造种猪智能测定系统不少于20台套,实现猪只自由采食、智能计量、生长性能测定和物联网数据化管理;育种选育准确率提高5-10%,仔猪日增重提高30g。

  (4)申报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不少于600头的核心种猪群,有专业育种技术团队,具有开展生猪育种日常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1)项目建设内容:在肉牛养殖上,推广肉牛全混合日粮(TMR)饲喂技术,一是购置TMR搅拌饲喂机械,应用本地青贮饲料、农作物秸秆和精饲料等,通过TMR机械制成全混合日粮进行精准化饲喂;二是升级改造牛舍和传统饲喂方式;三是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等。在肉羊养殖上,推广肉羊高效繁殖和快速育肥技术,一是购置母羊同期发情、人工授精相关的药品、耗材及设备,对良种公羊和人工授精母羊补贴;二是购置肉羊饲料加工、饲喂设备;三是升级改造羊舍和传统饲喂方式;四是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等。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2个项目,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年度内开展肉牛全混合日粮(TMR)饲喂技术和肉羊高效繁殖和快速育肥技术的规模示范场合计不少于10家;肉牛示范场头均日消耗TMR混合日粮25kg,比饲喂常规饲料减少10%,肉牛日增重1.25kg;肉羊示范场母羊每胎产糕数提高0.3只,肉羊日增重120g,比常规饲养提高30g。

  (4)申报条件:牛羊产业发展基础较好,规模化养殖水平较高,2022年末肉牛存栏量3万头以上或肉羊存栏量10万只以上;有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或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能确保示范推广工作顺利完成。

  (1)项目建设内容:支持肉牛或肉羊养殖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牛羊产品精深加工,对加工设备购置、加工产品研发等给予适当补助。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开发生产5个以上牛羊肉精深加工产品,年加工转化牛羊肉1000吨以上。

  (4)申报条件:省内现有肉牛或肉羊产加销一体化企业,开展肉牛或肉羊养殖和加工一条龙生产,提高肉牛或肉羊标准化养殖水平,提升肉牛或肉羊加工能力,打造一批特色肉牛或肉羊产品,推动牛羊产业链加长、加粗,培育壮大牛羊产业化龙头企业。

  (1)项目建设内容:一是全覆盖培训官方兽医熟练掌握和使用“湖北智慧畜牧兽医+牧运通”系统功能;二是利用RFID电子耳标和智能车辆识别技术,探索从养殖、防疫、检疫、运输、屠宰、无害化、市场终端等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无纸化出具检疫证明新技术,构建可精准从市场终端回溯到养殖端的动物卫生及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索新模式;三是探索实施临栏检疫网格化、无纸化检疫出证集中化、检疫操作异常预警技术等新模式;对官方兽医开证登录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实施安全认证等。全面提升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质量。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2个项目,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生猪动物B证无纸化出证率99%以上,牛羊禽动物B证无纸化出证率80%以上,生猪产品B证无纸化出证率90%以上;出具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无纸化B证检疫调运落地验证比例达到98%以上;无纸化产品B证市场终端可查询率95%;“隔山开证”等违规开具无纸化检疫证明比率0%。

  (4)申报条件:2022年实现无纸化出证生猪动物B证出证率在97%以上、2023年上半年无纸化出证生猪产品B证达到30%以上的县;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官方兽医登记清晰,参加国家官方兽医培训的参训率、参考率、合格率全部达标;有较多的饲养规模和规范的屠宰企业;有信息技术支撑单位联合实施;有辐射周边县市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本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特点。

  (1)项目建设内容:猪源益生菌的精确筛选、鉴定和分离培养;菌株分泌抗菌物质的纯化和鉴定、发酵工艺优化;微生态制剂在规模化养殖仔猪腹泻防控中的应用与示范。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示范区兽用抗生素使用量减少20%以上,仔猪腹泻发生率下降10%以上。

  (4)申报条件:区域优势突出,符合全省产业链发展规划;养殖场年仔猪出栏3万头以上;县域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完备、技术支撑能力较强,养殖场具有一定试验技术条件;有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科研协作或成果转化基础,无不良诚信记录,能确保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内容顺利完成。

  (1)项目建设内容:蛋鸡场主要细菌性病原菌的检测及生物安全评估;改善蛋鸡机体免疫水平与健康饲料生产关键技术方案的遴选与评价;减抗替抗综合技术应用与示范;鸡蛋及鸡粪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监测;蛋鸡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示范场建设。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建设蛋鸡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示范场1个,兽用抗生素使用量减少20%以上。

  (4)申报条件:蛋禽养殖产业基础好、区域优势突出,符合全省产业链发展规划;养殖场蛋鸡年存栏30万只以上;地方职能部门推荐,县域养殖业推广体系完备、技术支撑能力较强,养殖场具有一定试验技术条件;有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科研协作或成果转化基础,无不良诚信记录,能确保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内容顺利完成。

  (1)项目建设内容:酶菌联合发酵工艺遴选;新型蛋白饲料资源生产与营养分析;肉牛豆粕减量及纤维肽饲喂效果评价;新型蛋白饲料源应用示范区建设。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建设新型蛋白源饲料——纤维肽产品的应用与示范区1个,豆粕减量替代10%以上。

  (4)申报条件:牛养殖产业基础好、区域优势突出,符合全省产业链发展规划;肉牛年存栏5000头以上;县域养殖业技术推广体系完备、技术支撑能力较强,养殖场具有一定试验技术条件;有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科研协作或成果转化基础,无不良诚信记录,能确保试验示范项目建设内容顺利完成。

  (1)项目建设内容:选择畜禽粪污发酵的主要工艺开展试验研究,主要工艺包括简单堆(沤)肥、槽式堆肥、反应器堆肥等;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原料处理、菌种筛选、温度控制、时间控制等方面的试验研究;肥效鉴定(检测),并开展就近还田效果评估分析;总结形成堆肥技术操作规范、标准或技术要点。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2个项目,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县建设3-5个试验点(基地);项目县全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0%。

  (4)申报条件:具有较好的畜禽养殖基础,优先考虑具有较好的畜禽粪污肥料化还田利用等技术应用基础的地区;具有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或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能确保试验课题、数据分析、成效评估及规范标准制定等工作顺利开展。

  (1)项目建设内容:完善规模以下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改进粪污处理工艺技术等;总结形成规模以下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要点。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2个项目,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每个项目县建设5个及以上示范点(基地);项目县全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90%。

  (4)申报条件:畜禽养殖基础较好,且规模以下养殖场数量相对较多,或占比相对较高;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农牧种养循环等方面技术应用基础较好;有专业技术力量支撑,或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开展合作,能确保示范推广工作顺利完成;湖北长江经济带县(市、区)优先考虑。

  (1)项目建设内容:支持项目单位按照《湖北省生猪标准化屠宰厂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升级改造生猪屠宰、肉品冷藏、冷链运输等设施设备、肉品品质检验仪器购置、品牌化建设等。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2个项目,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建成并获批全省生猪标准化屠宰厂称号;生猪屠宰总量增长20%以上;肉品检验检测能力明显增强,肉品质量安全达标率100%;生猪产品消费者满意度98%以上;污水处理能力满足生产需要并达标排放;屠宰加工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投资效益增长15%以上,社会效益明显。

  (4)申报条件:屠宰企业年设计生猪屠宰量50万头以上,自身硬件标准高、内控管理严、生产运行规范,具备建设省级标准化屠宰厂条件及创建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的基本要求;3年内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人畜共患病疫情及安全生产相关事件;优先支持我省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的全产业链生猪屠宰企业。

  (1)项目建设内容:开展复配香辛料精油抑菌耦合ε-聚赖氨酸可食用抗菌防雾涂层保鲜技术应用于酱卤牛肉预制菜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改造酱卤牛肉生产线,增设二次拌料工艺。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形成高品质酱卤牛肉预制菜保鲜技术1项;开发酱卤牛肉预制菜新产品1-2个。

  (4)申报条件:项目实施主体须为专业从事生产、经营酱卤牛肉预制菜系列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须设有独立的产品研发机构、实验室及设备,能与相关科研技术单位合作,采取自主研发及产学研合作研发的形式开展研发活动;须具有较为完整的科研项目立项管理、研发人员考核奖励、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以及从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到产成品出库、销售环节的一整套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现有产品风味独特、品牌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示范基地,开展鳜鱼国家审定水产新品种、鳜鱼配合饲料驯养技术示范推广;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鳜鱼饲料驯化、养殖及繁育设施提档升级;购买鳜鱼国家审定水产新品种的亲本和苗种;配备鱼类疫病检测、养殖增氧、自动投饵、水质在线监测、智能远程监控等设备。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5个项目,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每个项目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300亩,辐射带动渔民发展商品鳜养殖面积2000亩以上,示范基地饲料鳜养殖与传统活饵料鱼养鳜相比,饵料成本下降15%以上,成活率提高10%以上,养殖效益提高20%以上。

  (4)申报条件:项目县(市、区)应具备较好产业基础,鳜鱼养殖产量位居本市州前列或2023年有鳜鱼产业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生产主体。项目实施单位经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规范的水产品质量管控和养殖环境保护措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为100%;养殖地点符合当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持有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等相关证件,或持有自有水面(土地)或租期10年以上的租用水面(土地)证明,养殖基地占用基本农田或面临整改、转移、收储等情况的,不得申报本项目;有较为成熟的新技术应用路线和生产管理团队,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市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基础设施完好,水电路配套齐全。

  (1)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示范基地,开展稻虾鳝(憨、螺、鳖、龟、蛙)、七钱虾、稻田无沟化等稻渔种养新模式示范推广;支持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提档升级,规范开展田间改造,完善防逃、进排水等基础设施,改善种养条件;购买亲本、苗种;配备质量检测、养殖投饵、水质在线监测、智能远程监控等设备;配套太阳能灭虫灯等水稻绿色防控设备。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9个项目,单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每个项目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600亩,辐射带动面积6000亩以上,示范基地水稻亩产达到500kg左右,水产品亩产达到125kg左右,每亩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效益较传统稻虾共作模式增加20%以上。

  (4)申报条件:项目县(市、区)应具备较好产业基础,稻田综合种养面积位居全省前25名。项目实施单位经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规范的水产品质量管控和养殖环境保护措施,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为100%;持有自有土地或租期10年以上的租用土地证明,基地面临整改、转移、收储等情况的,不得申报本项目;有较为成熟的新技术应用路线和生产管理团队,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市级及以上科研单位或高等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基础设施完好,水电路配套齐全。

  重点支持补短板农机具成果转化试验、丘陵山地新型农机具适用性试验、高效机械化生产模式集成示范(含无人农场关键技术及装备应用示范、两熟制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等。

  (1)项目建设内容:以自动驾驶、远程控制、北斗导航和精准作业等智能农机具关键技术与装备为重点,建成1个无人农场示范基地;能够对耕整地、油菜机直播、水稻机插秧等作业环节进行无人驾驶作业,农机在机库田间转移及田间作业须做到全自动无人驾驶;开发智能农机装备并接入智慧果园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示范项目中所开发的智慧农业管控平台;开展1次无人化种植演示活动,邀请15家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观摩培训。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限内建成稻油、稻麦无人化种植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示范农场1个,示范面积500亩以上;集成关键技术无人驾驶拖拉机、油菜直播机、水稻插秧机等智能农机装备各1台以上(已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除外);开展技术实验,总结形成稻油、稻麦无人化种植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示范生产模式。

  (4)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相应作物种植规模、试验条件和有一定数量的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有较好的农机装备研发基础和示范条件,且能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开展再生稻收获试验和数据采集,总结试验成果,形成试验报告;配合再生稻收获机研发机构对样机进行改进优化;以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机械化作业为重点,建成1个再生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开展再生稻种植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试验,探索农艺农机融合再生稻高产路径;联合科研机构,采集试验数据,总结形成区域性再生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2)项目个数及资金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形成再生稻收获机定型样机2台,机具直行碾压率≤30%,作业效率≥5亩/小时;在规定时限内建成再生稻高效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示范面积500亩以上;总结形成区域性再生稻高效机械化生产模式1套。

  (4)项目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相应作物种植规模、试验条件和有一定数量的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有较密切的再生稻收获技术合作机构,能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撑;拥有项目实施所需机械(设施)装备,具备开展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开展油麦兼用精量联合直播机田间测试;对油麦兼用精量联合直播机进行改造优化。以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机械化作业为重点,建成1个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开展不同配比模式(2—6行大豆、2—4行玉米)机械作业试验,联合科研院校,采集试验数据,总结形成区域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高效机械化生产模式。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形成油麦兼用精量联合直播机样机2台,集成开畦沟、开种沟、灭茬、旋耕、播种、施肥、仿行、覆土、压实等工序的联合作业面积不少于50亩,达到苗齐苗匀苗壮;建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基地1个,面积500亩以上,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配比,总结形成区域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高效机械化生产模式1套。

  (4)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相应作物种植规模、试验条件和有一定数量的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与油麦兼用精量联合直播机科研单位良好合作关系,拥有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试验项目实施所需机械(设施)装备,具备开展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开展丘陵山地遥控全液压履带通用动力平台的地形适用性以及与相关机具配合使用的测试,对平台性能进行改进优化;开展全自动保鲜水果套袋机作业试验,根据作业情况进行性能改进优化。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形成丘陵山地遥控全液压履带通用动力平台1台,高坡度地形通过稳定性较好,空载爬坡角度≥45°;形成全自动保鲜水果套袋机样机4台,试验套袋数量不少于2000个,实现每分钟包装80个,包装成功率≥95%。

  (4)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柑橘种植规模、试验条件和有一定数量的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与果园机械化科研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具备开展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开展再生稻收获机作业试验和数据采集,根据试验数据对样机性能进行改进优化;开展滚轴式三通道鱼苗分级作业试验,根据试验数据对样机性能进行改进优化。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形成再生稻收获定型样机2台,机具直行碾压率≤30%,作业效率≥5亩/小时,建成再生稻高效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1个,示范面积500亩以上;总结形成区域性再生稻高效机械化生产模式1套;形成辊轴式三通道鱼苗分级样机2台,分级准确率≥90%,最大作业效率≥50000条/小时,总结形成鱼苗分级作业机械化作业规程1套。

  (4)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相应作物种植规模、试验条件和有一定数量的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与相关科研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具备开展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开展中药材微波热风干燥设备作业试验,根据试验数据对样机性能进行改进优化;开展丘陵山地马铃薯收获机作业试验和数据采集,根据试验数据对样机性能进行改进优化。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形成中药材微波热风干燥设备样机2台;形成丘陵山地马铃薯收获机定型样机3台,机具的坡度停车≤15º(即能可靠地停在15%坡度的干硬坡道上),损失率≤4%。

  (4)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相应作物种植规模和场地条件,以及一定数量的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有较密切的中药材烘干技术和马铃薯收获技术合作机构,且能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开展露地蔬菜复式精量播种机田间测试和丘陵山地马铃薯收获机定型试验,根据试验数据对样机进行改进优化。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形成露地蔬菜复式精量播种机样机2台;形成丘陵山地马铃薯收获机定型样机3台,机具的坡度停车≤15º(即能可靠地停在15%坡度的干硬坡道上),损失率≤4%。

  (4)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相应作物种植规模和场地条件,以及一定数量的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有较密切的露地蔬菜机械化播种技术和马铃薯收获技术合作机构,且能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项目建设内容:以水肥一体化、信息化控制、智能农机具等智慧农业关键技术与装备为重点,建成1个智慧果园示范基地;建成配置有无人植保机、全液压履带动力平台的智能作业装备系统,配置有首部及供水系统、施肥机及灌溉管理系统、田间控制系统的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配置有多光谱无人机、地面杆站系统、物联网传感器的智能信息获取系统,以上系统需集成涵盖病、虫、水、肥、药的各类信息获取传感器10种以上,配置集成智能农机装备3种以上;建成智能装备信息化技术集成的智慧农业管控平台1个,平台具备田间气象墒情监测、农场管理监控、物联网远程控制、农机作业管理等子系统功能模块,为各类种养殖合作社提供免费接入和使用等服务;采集果园田间数据,对比分析,总结形成水肥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降低15%以上的智慧果园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生产模式;开展1次演示活动,邀请15家以上水果种植合作社观摩。

  (2)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全省安排1个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3)绩效目标:建成智慧农业管控平台1个;集成配置果园专用智能农机装备3台套以上(已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不在此列);总结形成智慧果园关键技术与装备集成生产模式1项。

  (4)申报条件:具有开展试验的果园种植面积和配套基础条件,有能承担并完成试验任务的主体;有较好的农机装备研发基础;具备开展工作、组织项目实施的人员和技术力量,且能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撑;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在一定区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县级农业事业发展部门或负责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服务)部门择优选择试验示范项目,确定试验示范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向省农业发展中心归口处室报送,省农业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确定支持项目县。

  (一)规范使用资金。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不得直接补助给科研单位或技术支撑单位、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不得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不得购置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不得弥补预算支出缺口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

  (二)绩效结果运用。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长阳、建始、巴东、利川、宣恩等5县市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2022年湖北省农业事业创新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抽查评价成绩排名后三名的鄂州市水产、农机类,仙桃市畜牧、水产类,丹江口市畜牧类项目,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严守纪律规定。严格遵守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规定,公平公正,清正廉洁。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23年7月 16日前报送省农业发展中心归口处室,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邮寄日期为准。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申报材料采用简装(不使用拉杆皮),通过快递送达。

  (一)项目申报单位包括:申报单位机构人员、单位性质、制度建设、技术支撑情况,县市相关行业上年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单位包括: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基础条件、财务运行情况(2022年资产负债表)、技术人员及技术支撑等。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或范围布局、目标任务、主要建设内容(细化申报指南所定内容)、建设规模、进度安排、质量标准、保障措施等。

  包括投资估算表、要求投资估算的内容完整、具体、能够清晰反映出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量与投资概算;资金筹措方案、明确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自有资金)、资金支出方向和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支付方式及支出进度、资金绩效等。

  包括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分析,以及增强农民组织化程度、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等社会效益分析。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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