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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范文10篇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7-16 22:21    文字:【】【】【
摘要:合理的农业科技创新不仅可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而且有利于用丰富的资源代替稀缺能源,从而节约生产成本,增加农工收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农业科技创新也有利于降低农

  合理的农业科技创新不仅可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而且有利于用丰富的资源代替稀缺能源,从而节约生产成本,增加农工收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同时,农业科技创新也有利于降低农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在自然环境中存在着众多不可抗拒的因素,通过农业科技创新能够推出抗灾品种,用以降低危害,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农业现代化就是用现代化的工业装备和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化的规划手段和现代化的科学方法管理农业,最终促进农业发展,是把农业生产建立在科学技术的基础上,目的是创造出一个高产、优质、低耗的现代化农业和一个合理利用资源的生产体系,从而建立一个高效率的农业生态系统。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现代化农业建设中,黑龙江垦区应将科技作为发展的基本要素,通过市场机制来优化配置,通过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的活力推进创新。但是,由于科技创新的特性,它已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竞争的支柱。因此,垦区要加强人才和科学研究投入,增加科技储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加大对农工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为农业生产提供必要的科技公共服务。

  近年来,黑龙江垦区出台了《关于加强现代化大农业科技创新的意见》,确定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知识创新的骨干作用,不断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潜能,迅速将科研资源优势转变成创新发展优势。将其打造为适应市场需求、经营机制灵活的创新知识主体。推进科技型企业与金融资本市场融合。北大荒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率先完成了“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了垦丰种业有限公司在新三版成功上市。

  在黑龙江垦区9个管理局的9个试点农场开展了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农场以农技推广中心为载体,整合农业植保、农机、畜牧、水利等分散机构,使人、才、物的整体效益得到充分释放。构建了基层农技推广基地网络,以主要农作物产业发展为依托,集成推广了一批成熟的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推广面积达1500多万亩。培育了一批以青年创业农场主和网络营销店主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工,为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建三江国家科技园区、九三管理局科技园区和黑龙江垦区的龙头企业发挥农业科研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栽培与土壤营养研究室、大豆综合试验站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科研平台的作用,吸引国内外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了各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科技联席会议制度。从司法和行政两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的良好环境。营造良好的科技发展环境,加大对创新活动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各类创意创业大赛,大力传播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增强企业对创新声誉的重视程度,形成尊重创新和保护创业的良好氛围。

  垦区农业机构进行改革之后,很多地方的农业技术站不再存在,关键的技术推广人员也合并到行政机关。这样的机构变化加大了上级农业部门对下级农业部门的管理,并且出现了责任推诿的现象。同时,专业的技术干部在行政事务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多,从事业务技术投入的精力较少,直接影响到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

  在农副产品日趋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形势下,农工的增收愿望也愈加强烈,但农工引进新技术的方式较少,学习途径也不全面,从而发挥不出良好的效果。

  垦区的农业生产者大多数因循守旧,接受新的科学知识的能力有限,新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比较缓慢。目前,基层农技人员的文化程度偏低。同时,农技队伍中接收继续教育的人数也在逐年下降,在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时代,农技人员的知识结构已经不能适应垦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知识“老化”现象。

  近年来,垦区增加了对粮食增产技术研究和推广的经费投入,支持有关部委组织实施一系列重大项目。各粮食主产区应首先着重落实该批项目的匹配经费,确保其顺利完成。另外,各粮食主产区还应该运作一批研究和推广项目,加强粮食生产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形成具有不同地区特色的技术体系,是各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坚实的技术支撑。

  首先,建成农业发展科研基地和农业产业综合治理中心,不断推进农业基础研究,从而提高垦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其次,要增加与具有丰富经验的国外团队、科技精英之间的合作研究,从而发挥人才优势,提高农业科技实力。同时,要逐步加强基层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垦区应该走进高校鼓励相关大学生、研究生到基层农业第一线工作,从而带动对农业生产者的技术培养,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的农业技术格局。

  目前,我市共有农业龙头企业35家,其中泰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5家(省级6家、泰州市级19家),省农业科技型企业2家。据统计,列入泰州市考核的19家农业龙头企业2010年实现销售42.6亿元,利税2.05亿元,共投入科技开发经费0.52亿元,挂靠科研院校8家,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2项,开发新产品43个,申请专利85件。

  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50家,其中省“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7家,泰州市“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家,省科技型农业合作社2家。据统计,全市150家农业专业合作社2010年实现销售8.6亿元,利税0.96亿元。

  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5个泰州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和30个靖江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由于这些示范园(基地)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市场信息灵,科技意识强,推动了我市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近三年,这些示范园(基地)共投入科技经费0.36亿元,挂靠科研院校10家,引进新品种46个,实施科技开发项目30项,开发新产品18个。

  经省科技厅批准,建立了靖江市红芽香沙芋科技超市分店和便利店,半年来,按照科技超市“六有”标准,设计刷新了店面形象,设立了成果展示(技术培训)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农资服务室、产品储藏室,常年聘请了省市科技特派员12人,创建了香沙芋销售及科技服务网站,加快了红芽香沙芋的品牌建设;举办“香沙芋集中温室育苗”等技术培训8场次,培训农民300多人次,今年新增香沙芋种植户1000多户,扩大种植面积5000亩。科技超市的建设,推动了我市香沙芋特色产业的发展。

  从1990年至今,我局与农委每年联合开展农业技术承包活动,市里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参与承包的农技人员,使这项活动得以持续20年正常开展。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组织700人次农技人员,签订承包合同365份,承包种植业560万亩次,养殖业1200多万头(只),水面6万亩次,为农民增收1.5亿元,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从1999年起,根据企业及农户技术需求,我局组织有关农技人员及农业龙头企业人员到省内外相关科研院校,采集最新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信息,经筛选汇编成册、制作光盘后,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信息。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最新科技信息460多条,组织市、镇、村专题会25场,此项活动深受企业和农民欢迎。

  目前,我市共2个省农业科技型企业,2个省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这4个企业是我市特种水产养殖、肉制品加工、香沙芋种植、鹌鹑养殖加工等四个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目前已挂靠8个科研院校,初步建立了长江特水养殖、肉制品加工两个科技创新平台,近三年实施部级星火计划1项、省农业三项工程等省级项目6项,市级科技项目12项,这些企业已成为我市农业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但需要政策(视同省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各级各类科技项目资金)、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支撑,才能持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开展农技承包活动,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有利于调动农技人员积极性,但这种承包是无偿的,工作开展依赖于政府资金的奖励,今后将逐步探索市场化有偿服务机制,使这项活动长效化开展;农业科技信息,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确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这项工作今后一要形式多样化,二要跟踪管理,三要提高成效,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开展;要不断探索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服务活动。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科技工作,要从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围绕资源特点,重点发展沿江休闲观光农业、粮食物流、肉制品加工等三大特色产业,构建长江特水养殖、肉制品加工产业、生祠高效农业、粮食产业等四个技术创新平台;围绕科技载体建设,培育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1个、省农业科技型企业3家、省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4家,泰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5个、工程中心3个,靖江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0个。

  制订激励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氛围,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引进高层次人才、转化新成果、开发新产品;鼓励企业建立(参与)技术创新联盟,创建工程技术中心。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帮助企业挂靠科研院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帮助已挂靠企业,由单一合作向全面合作、由短期合作向长期合作、由一般合作向深度合作发展,切实推进我市产学研合作向纵深发展。

  依法争取财政科技三项费用足额拨付,不断提高科技三项费用总量,集中支持重点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化科技投入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创新活动,不断增加我市科技投入。

  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生态农业建设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着力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重要力量,强化服务“三农”职责,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从事农技推广服务,培育和支持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4]。

  改进灌溉方式,建立节水型农业总的来说,在大农业的范畴内,种植业是最重要的,灌溉对于种植业至关重要。传统的灌溉方式受季节地域条件影响,浪费严重,容易破坏土壤环境,造成土壤盐碱化等问题,这显然不符合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的灌溉模式,向节水型农业发展。灌溉方式的改进要求灌溉系统设计合理,注意工程、管理与农业措施的相互配套,对畦田的规划要因地制宜,符合当地的实际,同时良好的灌溉技术也较为关键。

  在循环经济思想指导下,发展绿色种植业种植业除了要改进灌溉方式,还应改进原有的生产模式,走绿色种植业的道路。近代农业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生产过程中投入大量的化学肥料和农药,一切生产活动都围绕着高产出进行。这不仅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使农业活动陷入恶性循环的困境,还严重威胁着人类生存支持系统的生态安全。有关病虫害、农药中毒和各种食物污染的报道接连不断,给人类的生态安全保障敲响了警钟。必须推行生态耕作,禁止使用矿物肥料,少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并对上市产品贴生态标签。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行来实现生态系统内闭合循环、防止土地退化、增加农作物品种、防止转基因新产品,使农业生产不再单纯追求产量和扩大耕地面积。

  加快建立更加有效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进入“十一五”以来,国家更加重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经费投入大幅度增加。如何抓住机遇,尽快凝聚创新力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效率,建立有效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至关重要。建设激励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具体单位真正营造起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新的环境氛围,不仅仅是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奖金的多少,更重要的是建设健康向上的单位创新文化、激励文化,进一步改进适合农业科技创新特点和广大科技人员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课题审批办法、成果评价标准和职称评定方式。

  我国已逐步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农业科技创新正经历广泛、深刻的变革,同时全球也正孕育着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农业科技创新的地位越来越凸显。近年来,我国的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农业科技创新,同时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等政策。《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可见国家把农业科技创新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未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必是大势所趋,甚至大有可为。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综合性活动,主要环节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研究、农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这里各个环节虽然侧重点不同,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也存在较大区别,但是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地位是同等的,必须做到相互联系和协调[1]。为了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有序开展,国家应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但目前我国在农业科创政策供给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推进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所获取的政策支持,与我国政府对农业科技的发展导向存在较大关联。相比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各个环节的政策支持仍然存在较大问题。1.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不同环节的投入结构不合理,基础研究的投入明显偏低。自“十一五”以来,我国就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力度,2006年以来,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投入的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在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支出总体增长的前提下,即便农业基础研究、试验、应用研究等支出水平也有所增加,但是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不同环节的科研支出结构不合理的现象仍然较明显。根据《中国科技年鉴》的相关数据可知,我国农业科研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试验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经费支出比例大约为0.5∶8.5∶1,而同期发达国家的农业科研经费中用于基础研究、试验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经费支出比例为1∶1∶3左右。可见,我国农业科研投入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不够优化,农业基础研究投入尤为薄弱。根据2014年和2015年两年我国部级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新增项目的统计数据,在获得国家资助额所有312个项目里,农、林类的项目仅有27个,只占8.65%,而且农、林类项目的经费支出仅仅为25.35亿元,占两年科研总经费的比重仅为8%左右。同样,在2013年和2014年两年我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与农业相关的项目仅有4942个,占两年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数比重仅为6.36%,而且涉农项目的科研经费支出仅为26.73亿元,占两年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经费支出的比重仅为5%左右。2.尚未形成一套有效、持续的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机制。当前,我国大部分科技计划都是采取竞争性投入机制,而且习惯每5年左右为一个计划周期,像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这三大国家科技计划的资金支持周期就为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金支持周期则为4-5年。对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也是如此,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进行5年左右以后,必须重新参与竞争,从而由国家政府决定是否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根据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一般规律,在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领域如果没有10年以上的时间,是基本难以有成果的。所以如果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先前没有10年的研究基础是基本无法实现的。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行的竞争性资金资助模式下,资金支持的短周期限制,往往导致农业科研活动者难以集中精力利用时间有效地开展研究,而是在一个项目初步构思好并开始着手研究,在尚未得到必要结论时,就马上要重新申请立项。这样,大量的时间、精力就被耗费在项目申请方面,这样就明显限制了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发展潜力,难以得到可靠的成果。3.尚未形成区域协同的支持机制,导致不同科研主体分工不够明确。根据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一般规律,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应有区域协同机制[2-3]。部级的科研机构一般应以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活动为主,而省级科研机构一般应以从事应用研究和承担区域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地市级科研机构则应以农业开发研究、推广示范等为主。这样一套区域分工协作的体系,对于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效率具有明显促进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领域尚未形成区域协同的支持机制。由于大部分项目是以竞争性为主的,不同层次机构和科研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分工不够明确,有些农业科研项目在分工上甚至出现严重的重复分工。原本应该分配给部级科研机构或大学的农业基础研究,有较多被分担到地市,而许多原本应分配到地市的农业推广示范项目却被错移到部级科研机构或大学。正因为缺乏这种区域协同支持机制,导致国家与地方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方面普遍存在抢地盘、争饭碗等弊病。4.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的重点不集中。目前,我国对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支持不足还表现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的重点不集中。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国家的财政支持涉及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但是投入的比例非常失衡,部分领域的财政投入极低。第二,因项目较多而导致部分项目交叉或者存在重复的情况明显,尤其在不同计划间重复的情况更加严重。第三,相对而言,单个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投入强度较小,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领域的投入强度更小,而且部分项目投入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基本上涉及活动的各个环节,而发达国家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主要由国家投入,而农业开发等环节主要通过企业投入。可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的重点不突出、不集中。近年来,我国的科技计划中涉及农业科学研究的项目虽然越来越多,但是重点领域的投入强度仍然很小,涉农科研项目投入不到其他领域的50%。

  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供给存在诸如以上四大类问题,从本质上看归结为以下四大成因。1.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投入以竞争性为主。从“十一五”以来,我国的农业科技投入表现出显著的增长态势,这反映了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农业科技进步,从客观上为今后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的投入增长主要表现为竞争性投入增长,在基础性、稳定性、公益性投入等方面的增长较为缓慢。从我国农业科研投入来看,科研事业费的增速远远低于农业科技总投入的增长速度。2013年,我国财政部批准实施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的农业科技创新工程,自此形成农业科技创新长期得到稳定支持局面,但是科研单位的事业费增长速度仍然不高,基本上科研单位仍然要紧紧依靠竞争性项目来补充事业费产生的空缺。然而,以竞争性投入来填补事业性支出空缺的机制就如同“杯水车薪”,既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业科研事业费增长乏力的局面,也不利于农业科研人员的创新动力激发。2.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具有周期长、见效慢、考核不易等特点。就目前而言,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主要是以绩效考核为主,所以学术论文、专利、成果等是至关重要的考核指标。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本身存在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等往往需要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形成成果的期限更长。然而,我国目前对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考核一般都是按照计划周期进行的,而且重数量、轻质量的弊端尤为显著,特别是面对面走过场的情况较为盛行,这便导致优秀农业技术人才和优秀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遴选机制存在难题。在农业基础研究方面,国内大多数都只是将学术论文的数量以及影响因子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这从客观上也与其他学科形成较大的落差,直接导致我国农业基础研究的重视力度和支持力度不足。3.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单元偏小,相互协作不密切。总体而言,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中,真正研究方向明确、研究重点明晰、研究成果突出、结构稳定的团队仍然罕见。就拿中国农业科学院来说,即便目前通过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整合形成315个科技创新团队,但是这些团队的科技人员基本在10人左右,几乎没有超过20人的团队,而且研究方向明确、研究重点明晰、研究成果突出同时结构稳定的团队非常少。在这315个团队中,有90%以上的团队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参与,所以实际上各个团队成员将时间和精力用于某个特定环节进行科学研究的情况少之又少。此外,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团队之间的合作较少,在国家或省级申请了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之后一般都是团队独立完成,与外界交流的情况很少,因而较难形成共同协作的良好氛围,存在“闭门造车”的问题。4.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目前,除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少数的计划以外,大部分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价机制仍然采用验收制度,通过专家评价得到最终的项目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虽然这种绩效评价机制有利于项目负责机构根据意见改进不足,但是由于存在人际关系等主观因素,能够真正提出有效不足的仍然较少,因此存在只要验收基本通过的现象。这种盛行的绩效评价机制不仅不利于国内一部分农业科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还会滋生个别学术造假,对农业创新主体积极性的发挥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有效地解决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存在的上述政策供给问题,必须根据产生这些政策供给问题的原因,对存在问题进行逐个击破。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加强对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的制度支持。我国对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不同环节的支持应采用不同的制度支持方式[4]。根据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竞争性投入快速增长,但基础性、稳定性、公益性投入等方面增长较为缓慢的局势,我国政府就要全面调整农业科技创新投入的方式,在继续保持并适度稳定竞争性投入的同时,持续加大基础性、稳定性、公益性投入的比重。针对国内农业基础研究投入存在明显滞后、科技创新条件和平台支撑不足等问题,逐步提高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在整个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投入中的份额。同时,在资金支持方面,应以稳定性支持为主,并不严格对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的周期设限,支持长期限的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研究。2.重视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人才队伍的培养。农业基础研究与农业应用研究都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因而必须配备多支强大的人才队伍,选择稳定的研究方向,才有可能争取计划成果。所以,国家应坚定不移地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专业团队,国家应给予稳定的政策扶持,适度减少其参与竞争耗费的时间与精力,保持其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从事特定领域的研究。对于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绩效考核评价,应积极采用“背靠背”的模式,促使相关专家对团队的研究成果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对农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的人才团队可考虑采用分级考核制,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国家是否继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根据。对考核评价结果连续优秀的团队,国家可考虑给予长期的科创支持。3.努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不同环节之间的分工协作。国家要努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不同环节科技创新力量之间的分工协作,联合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应具体从项目的设计与科创经费投入等方面着手,强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分工协作。在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设计方面,应综合科学研究、集成示范、产业化和推广等环节进行系统化设计,同时要求各个环节都应有对应的科技人员参与,并要求对各个环节的资金配置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鼓励形成多支集创新研究、转化应用、示范和推广于一体的综合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在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的组成单位方面,应引导企业主体和推广机构主动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形成利益共同体。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首先,国家应加快实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改革,不断稳定推广机构、明确机构职能定位,促进推广机构在农业创新技术示范推广方面的职能得到更好发挥。其次,应建立起一套农业科技创新技术示范推广和科技创新活动有效对接的机制,促使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可以直接参与到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中,促进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与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相结合,也促进农业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成果及时得到转化、示范与推广[5]。最后,国家还要强化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稳定扶持力度,积极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服务站的设施,提高农业技术人员服务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

  [1]冯献,李瑾,郭美荣.改革视角下农业物联网创新驱动战略研究[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6(3).

  [2]傅晋华.科技创新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J].中国国情国力,2016(8).

  [3]黄俊.对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若干问题的思考———美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启发与借鉴[J].农业科技管理,2011(3).

  [4]李丽.制度创新视角下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6(6).

  对农业科技创新问题的研究,首先要深入剖析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只有这样才能对农业创新体系进行系统分析,才能地揭示农业创新过程中的规律,针对农业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便使农业科技在农业国际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支撑作用。目前,我国很多学者对农业科技创新内涵有较为深刻的认识,高布权[4]认为农业科技创新表述为将农业科技发明应用到农业经济活动中所引起的农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吴林海[5]认为农业科技创新实质就是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创造及向现实农业生产力的转化;王丰等[6]从农业生产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和生产工艺等方面创新来解析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刘春香等[7]则从技术研发、品种改良、资源配置、市场设备、综合效益等角度认识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以上学者从不同角度刻画了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涵,本质基本上趋于一致,也就是对农业生产要素重新组合,以达到农业效用的最大化。有关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研究,刘爱群等[8]从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角度来认识,朱玉春等[9]则强调农村公共服务功能,段莉[10]则认为是网络关系系统。以上学者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认识有独到见解,而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的吴敬学研究员则认为,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涉及多部门、跨学科、跨地区的系统工程,以中央政府统筹为主,主攻方向明确、核心支撑突出、布局结构合理、区域分工明确、资源优势互补、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研究开发一体的国家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这种见解更为全面和深刻,说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复杂和系统工程,应举全国之力做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农业科技创新不仅仅是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经济中的活动,更是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事。

  SWOT分析框架是1979年由Steiner提出的一种战略管理分析框架,这种框架是对被分析主体处于内、外部环境下的竞争力态势分析[11]。SWOT分析是一种较客观的态势分析方法,通过调查的形式挖掘与研究对象发展相关的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遇(Opportunities)与挑战(Threats),从而根据找出有利因素以及不利且需要回避的因素,发现问题,调整发展思路,制定发展策略[12]。运用SWOT分析框架对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问题进行分析,就是要对农业产业本身的优势、劣势有比较客观清晰的认识,做到知彼知已、趋利避害,进而把握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和外部发展机遇,时刻警惕并化解外部威胁,以便及早发现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目前,大多数学者对农业创新问题的研究都是偏重于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对策,没有对农业科技创新存在优势、机遇及挑战进行深入剖析。因此,运用SWOT分析方法,把握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的机遇,充分发挥优势,克服不足,化解威胁,做到扬长避短,从而提出合理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对策。

  2.1.1经济优势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科技创新又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3979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农业增加值40497亿元,增长4.3%;耕地面积12172万hm2,林地面积30590万hm2,水资源总量30906.4亿m3,森林覆盖率20.36%,内陆水域面积1747万hm2,草地面积39283万hm2,海水可养殖面积260万hm2;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0987万hm2,粮食产量达54641万t,棉花产量达596.1万t,油料产量达3230.1万t。木材总产量8089.6万m3,饲养牲畜12238.5万头,水产品总产量5373.0万t,农用机械总动力达92780.5万kW,农村用电量6632.3亿kWh,乡村办水电站装机容量5924万kW。由此可见,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必备的条件。2.1.2科研优势一个国家要想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长足的发展,农业科研人员及农业科研机构是主要因素。据统计,我国现有农业科研机构1144个,农业科研机构从业人员约9.6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3.7万人,科研管理1万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近70万,在农业主管部门注册的种业公司8700家[13]。其中,专门从事农业研究的大学有中国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高等农业院校,研究所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为龙头的农业信息研究所、农业经济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棉花研究所、草地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及省市地方农业科学研究院所等,为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培养人才和创新提供了支撑。“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农业昆虫学家邱式邦院士、畜牧学专家张子仪院士、作物遗传育种学家庄巧生院士、核农学家徐冠仁院士、土壤肥料植物营养学家刘更另院士、植物生理学家施教耐院士、农业工程学家陈秉聪院士、土壤与环境微生物学家陈文新院士、农业工程与农业机械化专家曾德超院士、昆虫生理学家钦俊德院士等农业科技创新领军人物,以及大批在各自农业科研及农业推广应用行业的广大科技人员,他们是科学理论的探索者,是新生产力的推进者,是农业科学知识的拥有者,是农业实用技术的传播者,对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4],正是他们在农业科技创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掀起了我国农业科研创新的新篇章。

  2.2.1理论研究相对薄弱自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瑟夫阿罗斯熊彼特(SchumpeterA.J)最早提出“技术创新”的概念以来,缪尔塞(MueserR)、格温(GerwinD)、库姆斯(CoombsR)、施穆克勒(SchmooklerJ)、莫厄里(MoweryD)等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科技创新进行广泛的理论研究,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国对技术创新的研究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从介绍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到论述技术创新理论与方法等。在农业科技创新研究方面,理论研究则相对较晚。1993年《上海改革》刊登了“让农业健步进入市场———各地加快农业走向市场的做法”,这是较早对我国农业走向市场的报道;中国农业大学推广与创新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高启杰教授从20世纪90年代就进行农业科技创新理论与实验探索研究,从介绍澳大利亚[15]、德国农业技术[16]创新及推广到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的优化[17]等,为农业科技创新理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新世纪以来,周波(2004)、纪绍勤(2005)邢广智等(2006)、李圣军等(2007)、李哲敏等(2008)、张正卓(2009)、陈燕娟等(2010)、吕姗等(2011)、张世煌(2011)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创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行了系统研究。但总体来说,我国对技术创新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及其模式相对成果较少,与国外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而理论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特别是缺少量化分析研究。理论研究是基础,只有踏踏实实做好基础理论研究,再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情,才能探索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2.2.2农业基层从业人员素质相对不高农业的发展一方面需要从事科学理论探索创新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也需要农业基层从业人员,即从事基层的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科技工作者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力。在我国广大农村,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的调节,特别是城市化建设、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大部分年富力强的年青人在城市、城镇打工创业。多年来由于劳务输出力度加大、不少地区出现了大量的“空心村”,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从事农业生产经济活动的往往是老人和妇女,只有农忙时年轻人才回家帮一下农活。据《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我国2012年乡村人口达67113万人,而全国文盲人数达5466万人,文盲人群基本在广大乡村。广大农村人口中,除了没有受过教育的文盲外,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科学文化知识的匮乏,使农业科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无从谈起,这势必影响到农业技术推广和应用。基层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大部分是农村土生土长的,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验,但理论知识不够扎实,对新技术、新设备应用能力还有待提高。

  2.3.1政策机遇发展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中央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十分重视,2007年、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把农业科技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凸显了农业科技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强农业科研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农业科技项目,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提高重要支撑。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要努力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紧紧抓住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的历史机遇,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进一步保障,大幅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跨越式发展。2.3.2战略机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七篇第二十七章明确提出了坚持自主创新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国家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有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农业行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则强调农业科技发展的原动力,如分子生物学、生物组学技术、干细胞技术、转基因技术、数字农业技术等为农业科技创新孕育新的战略机遇,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的财政保障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进步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凸显了农业科技创新战略地位。

  2.4.1市场风险在国际市场上,目前我国农业市场化尚未完全完成,农业国际化条件相对不太成熟,国际农产品市场必将对我国农产品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能否经受住考验,最关键的要看其竞争力[18]。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的大多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弱、质量差、价格低,卖难的问题时常发生,农业市场风险较大[19]。由于主要农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中活劳动投入比重较大、中间生产成本高,而相应的科技水平较低,导致我国主要大宗农产品国内价格明显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处于不利地位[1]。还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从业人员缺乏市场意识、不愿承担风险,把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农民致富的希望都寄托在当地政府上[20]。再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导致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这势必会影响农产品的市场竞争。此外,农产品销售缺乏有效的网络渠道,出现丰收不增收的现象,也是市场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2.4.2不可持续性威胁《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报告中指出,“十一五”期间,粮食连年增产,总产连续4年保持在5亿t以上,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52%,可以说科技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同时也不可否认,在追求农业高经济效益或高产量的同时,一部分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化肥、农药、农膜的大量应用,高投入、高消耗的农业经营模式,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使环境受到污染,农业措施不当使水土流失加剧等,势必影响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影响到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更谈不上农业科技的创新。

  中央的政策支持和“十二五”规划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机遇,优势主要体现在经济优势和科研条件方面,但也存在科研创新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农业基层从业遇人员素质相对不高等问题,同时存在市场风险和不可持续性威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对策就要把握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机遇、发挥优势、克服不足、化解威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从而使我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在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创新政策正走向公共政策的中心舞台[21]。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要依靠国家的宏观政策环境。2007年、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农业科技创新方向,强调国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支持农业科技项目,这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作为国家农业政策落实的农业管理部门,要做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加大科研专项实施力度,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明确重大关键攻关技术;二是农业研究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的农业政策,积极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在新品种培育、农业信息化技术和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争取国家、省、市级立项;三是农业生产经营部门是农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者,国家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上加大对农业生产经营部门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部门走上科技创新应用之路。

  一方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要依靠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带有公益性质,农业科学的基础研究、科研专项的实施、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都需要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应该是政府投入为主;另一方面,根据市场经济的需求,可以吸纳社会资金、外资投资农业科技创新事业,以及以优惠政策鼓励农民组织共同投资,走出一条“多元化投资、共同收益”的农业科技创新新路子,让公众参与成为主流[22]。因为农业科技创新是长期积累的过程,农业生产经营部门往往注重短期效益,资金的投入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应以政府投资为主。为保证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有效运用,应该成立以政府牵头的监督机制,保证资金在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方面的合理应用。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公益性等特征,涉及到农业管理、农业研究、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应用部门等,必须成立由政府部门牵头协调、以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核心、以农业高新技术推广试验为基础,以科技产业效益化为目标、以国家政策支持为保障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成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选取具有相关优势的部级农业科技园区、部级大型农业龙头企业作为部级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广试验基地。省市级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新技术推广试验基地可参加部级相应的模式。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系统化建设,必须充分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聪明才智,加强农业科学的基础性、原创性研究,调整农业科技创新结构,优化农业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布局,创造良好的农业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人才环境。通过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系统化建设,提高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效率。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需要一大批从事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科技工作者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劳动力。针对目前素质相对较低情况,要做好以科技培训和推广为重点的农村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要做好基层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科技工作者的再充电、再培训和再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农村土生土长的农业科技人员可以在农业院校或研究机构进行系统化的专业知识再深造学习,提高其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能力,努力改善和提高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待遇,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使他们能安心投入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活动中;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农村农业从业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使他们认识到只有科学地运用科技成果,才能给农业带来更好的收益。对科技成果的运用需要一定的新知识、新技能,要针对农业从业人员的不同特点,举办不同的学习培训活动。有的农民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可以从扫盲开始;对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的农民,可以开办农业技术兴趣班,如进行农业信息化教育,教农民学会运用农业信息网站、教农用“农业一线通”等声讯热线电话、开通手机“农信通”等,使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技术,从而不断提高基层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农民的素质。

  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最终的目的是要实现农业产出效益的最大化,所以科技创新要和市场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科研院所在科技创新方面要走“产、学、研”之路,要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效益。由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必然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后,流通到产品这一环节就要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剧,如果不进行科学预测,盲目生产,农产品缺乏竞争力,往往会导致增产不增收的结果。作为农产品的生产者,农业企业或农户在承担市场风险方面力量还显得单薄,所以要完善市场机制,一方面要形成“公司+基地+合作组织+农户”利益共同体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的创新模式,另一方面要以农产品加工产业为主线,一边向市场延伸,一边向农业生产延伸,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的规模化、产业化、专业化,逐步形成种植、养殖、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一体化模式[23],进一步提高农业企业或农户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1987年,“世界环境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研究报告,挪威首相Brundtland夫人等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可持续发展是在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的同时,不损害人类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只有实现可持续发展,农业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因此农业科技创新的当务之急是使农业增长方式从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型转向可持续发展型[24]。当前农业科技创新不能忽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以牺牲环境、消费能源为代价,农业科技的创新要体现“生态、低碳、循环经济”等理念,要用长远战略眼光来进行科技创新,农业新技术的应用不能危害到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安全,要大力做好低碳技术产业的创新、以减少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产业,着力突破农产品优良品种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努力打造现代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以解决水资源的日益匮乏问题,建立起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及灾害预警监测体系技术创新、以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积极研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预警与控制等技术创新、以给人民生活提供安全保障,要注重现代农业网络平台与智能处理技术的创新、以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等。只有通过以上科技创新举措,才能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促进农业产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目标[25]、经济目标和生态目标,实现农业科技创新的“社会、经济、生态”三者的有机统一。

  林毅夫(2008)提出技术变迁是农业增长所依赖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现代经济增长理论表明,技术进步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之一,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的动力源泉。福建省农业科技进步面临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与农业科技创新需求较大的矛盾,无法为现代农业发展指明方向和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的现状。为全面推进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必须不断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引导与扶持,努力突破福建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着力解决农民增收缓慢、农药残留浓度高、优势特色农业整体效益不高、农业标准化建设滞后、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农业生产低碳化转型不力等现实问题。同时,切实提升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水平,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系,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不仅包含硬技术创新和软技术创新,同时还包括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多次应用。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受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创新资金和创新团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虽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平台不断趋向完善,企业主体作用日益凸显,但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仍然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障碍。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农业科技投入带有开放系统的许多明显特征,农业科技投入的内涵和外延差异性较大,导致统计口径具有较大区别。本文采用福建省科技年鉴(2011)统计的统计数据,2010年福建省R&D经费内部支出总计为1708982万元,按行业来分,其中农林牧渔业为5357万元,占总数的比例仅为0.3%;在农林牧渔业中基础研究支出为45万元,应用研究支出为807万元,试验发展支出为4505万元。数据表明,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不仅总量较低,且存在资金投入结构的问题,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或试验发展经费投入比例失调等问题。由此,福建省在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局限,仍需加强和完善,同时在全省范围内也尚未能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官产学研民(民:指农民及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技术创新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和农业技术供需问题凸显。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供需存在较大矛盾,一方面是农业科技成果的质量和结构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农业科技的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其中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能够显著增产、增收的突破性成果少,一般性成果占主要部分。而品种类成果比技术类成果多、生产类成果比加工类成果多、粮食作物类成果比经济作物类成果多、农作物成果比畜牧业成果多以及农民应用新技术的积极性不高等则是结构问题的主要表现。另一方面,农业技术提供的质量和结构也存在问题。由此导致农民(企业)无法获得生产中迫切需要的技术与服务,存在着产前愁信息、愁资金、愁种苗;产中愁技术、愁服务;产后愁加工、愁运输、愁销路等问题。农业科技成果中试示范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目前制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制约因素是中试示范环节的不足。在当前的科研推广体系中,科研与推广由两个系统来完成,而成果的中试熟化却没有专门的部门来承担。尽管农业科研部门通过艰苦努力取得了大量成果,但相当部分成果由于缺乏中试熟化的条件,在生产应用中效果不显著,加之农作物品种与栽培技术不配套,且处于不同类型生态区,新品种产量潜力发挥的配套栽培技术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农作物新品种在大面积生产上仅能发挥其产量潜力的60%~70%。

  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新型农业科技体制机制。1、加强农业科研与农业生产的紧密联系。在实践中,基于充分调研的前提下,合理统筹和配置区域、产业间的技术难题和创新资源,以确保农业科研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目的,建立合理、规范的农业科研项目审批和立项制度,使科研与生产能够顺利对接,从而形成科学、高效的农业科技管理机制。2、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力度。农业科技研发机构是农业科技研发的重要载体,农业领域基础性研究以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研发都离不开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大量投入。为保障农业领域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效实施,弥补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在基础性和共性技术研究方面资金不足等现象,在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以委托企业承担科研任务等形式和方式来拓宽投入渠道。3、充分发挥各级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农业科技管理统一规划、地方和部门共同实施的原则,完善由科技、教育、农业、计划、财政、金融、林业、水利、环保、气象等政府主导、市场多元的农业科技协商机制,切实加强农科教、产学研结合。

  农业科技创新是一个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复杂、连续动态过程,且成果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因此,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呈现创新参与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多元化主体诸如政府、高校、农业科研机构、推广机构、中介组织、农户以及涉农企业等众多创新主体各自承担着特有的创新功能,并相互产生合力来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的进程和成效。1、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信息资源作为基础,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有利于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以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议以省农科院、农林大学、省林科院等省级科研机构为依托,构建具备农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中介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坚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产业导向”为平台的工作导向及原则,重点突破一批具有区域优势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2、建设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农业科技人才是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推手。实践中,福建省可依托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同时通过农业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结合重大科技项目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造就一批精干的、在科学前沿勇攀高峰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以任务带动人才培养。努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型人才,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普通中专、农民中专、中央农广校和高等农职校资源以及县、乡科技人员,进行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技术培训和教育,培养农民植保员、防疫员、水利员、信息员、沼气工等农村技能推广服务型人才和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经纪人等农村生产经营型技术人才;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高校、院所资源优势,尤其是高等农林院校,培养和打造一批精研发、懂市场、懂生产的企业科研人才。

  王安国等(2003)认为,农业科技投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每年用于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的总支出。吴文元等(2006)认为,应该对农业科研投入机制进行创新,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对农业科研进行投资。在目前农业科技创新产出高效的前提下,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明确以政府引导全社会投入农业科技创新的新方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农企农户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以保障可持续的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投入。1、强化农业科技创新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福建省各级科技、农业等涉农部门按照“目标统一、渠道不变、有效整合、管理有序”的要求,整合福建省现有的各项建设投资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向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倾斜,加强衔接,形成合力。2、探索完善符合农业科技特点和规律的支持机制。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加大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同时,更要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中试熟化的投入,建议对农业综合开发、防护林建设、“菜篮子”工程等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经费,提取5%~8%用于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科技难题和相应的技术进步与开发工作,使科技创新、转化和推广都得到有效支持。3、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贷款扶持。协调好各类性质的银行机构的职能,改革完善农村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信用合作金融的业务种类,合理分工。同时,通过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信贷、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创业,鼓励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提高对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贷款幅度。4、建立及完善创新型农业科技企业的扶持机制。企业是农村科技创新主体与成果应用重要载体,政府可以适当的增加由企业承担科研项目的形式来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如委托农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农业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等;同时在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的同时对涉农企业给予较大幅度的优惠额度。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施,不仅能促进政府引导农业企业对科技创新资金投入,更重要的意义是使科研成果更符合企业实际和市场需求,从而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在全省范围加快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研究中心或内部科研机构,增加企业在科技创新的投入,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科技创新活动。

  从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运行现状看,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在产学研合作以及省际、国际之间的合作程度均呈现比较滞缓的趋势,既无法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全面共享,也还难以达到与世界接轨的水平。1、强化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深度与广度。福建与台湾地理、气候、土壤等相近,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栽培技术相同,开展农业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加强闽台农业信息、科技、教育、农产品贸易和农产品运销体系建设的合作,建立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主的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出口生产加工基地,加速福建省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不断拓展合作的内涵。福建省应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对福建省闽台农业合作项目的资金支持,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为闽台农业合作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与支持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通过成果转让、委托开发、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展技术项目合作,通过提供研发所需部分资金、联合攻关等方式,提前介入高校、科研单位的应用研究,取得知识产权和成果优先转化权,促进企业经营效益和经营目标的实现;鼓励与支持产学研共建技术研发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技术研发中心,包括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机构,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合作的深度与广度。3、设立福建省农业技术引进与合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育种新材料、新品种、先进技术和设备等的引进、创新;鼓励企业、社会力量投资农业技术引进工作,用于引进技术的费用可全额计入生产成本;鼓励省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科技创新合作、实验与应用开发合作、推广产业化合作。

  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领域还存在农业技术供需脱节,农业企业创新投入低,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产学研合作程度低等问题;同时,学术界对全球气候变暖、低碳约束背景下,农业企业或农户低碳生产技术、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等应用程度的研究结论不够广泛,无法为政府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提供有效决策参考。因此,为了准确把握福建省农业科技创新领域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了解农业企业或农户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低碳技术的应用意愿,需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管理领域的软科学研究,加强对农业企业或农户技术采纳行为和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机理等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政府把握政策制定的侧重点和落脚点,提出有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政策,提升福建省的农业科技能力,也有利于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约束背景对农业生产提出的新挑战。

  进入21世纪初,知识经济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科技实力的竞争成为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竞争的核心,农业科学技术已成为推动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农业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的科技革命浪潮正在世界各国全面兴起。在这场新的农业科技浪潮中,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都在制定实施新的农业科技发展战略,改革农业科技体制与运行机制,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抢占农业科技发展的制高点。这既对我国农业科技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更提供了迎头赶上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农业科技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农业面临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使国内市场国际化,而且使国内农业国际化。在世界农产品和贸易方面,对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的需求比重会提高,对农产品卫生和质量标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是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现代农业的典型特征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和安全,这些都依赖于农业科技的不断创新和支撑,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已成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因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现代农业科技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农业科技创新是解决我国农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只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才能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的调整,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我国的经济安全。

  据有关专家介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在大多数领域仍落后于发达国家10~15年,从而严重地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近几年,我国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已经提高到了45%,但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率都在75%以上,德国、法国、英国等甚至达到90%,以色列也达到了90%以上,世界农业的快速发展主要是得益于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和农业科技的创新。我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比较低,据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取得科技成果6000多个,但转化率不足50%,线%,而发达国家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已经达到80%以上。科研成果与农业需求的脱节,造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滞后。现在,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生物技术、基因重组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始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领域,但是对于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我国目前还只是刚刚起步,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

  农业科技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对农业科研的投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用于农业科研的投资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以上,而我国仅为0.17%~0.27%。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数字来看,我国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远远小于农业GDP的比重,如全国农业支出/财政支出1991~1995年为9.486,1996~2000年为8.758,2001~2002年为7.71;而农业GDP/总GDP1991~1995年为21.38;1996~2000年为18.42;2001~2002年为15.80,这说明国家在财政上对农业发展重视不够。特别是政府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强度增长缓慢,总量不足。在1988~1999年间,我国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平均增长率为-2.47%,投资强度平均为0.193%,1997年后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0.339%,但2003年有下降到0.312%,还不到1981~1985年期间世界平均水平0.76%的一半,也明显低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0.35%。近几年,国家对科技投入的力度有所加大,但由于现有科技经费归不同部门掌握,条块分割严重,配置比例不合理,难以集成使用;仪器设备重复购置,档次不高,浪费严重;重点实验室开发度低,难以共享。由于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基础条件薄弱,至2003年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设备总值仅17.35亿元,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基建投资实际完成额仅为5.55亿元,比2002年减少0.4%。

  农业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流失严重。目前,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人员3万人,仅占职工总数的1/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仅占农业科技人员总数的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人才流失严重,2003年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减少人员4806人,是新增人员的1.7倍,除了离退休人员外,人才流失占较大比例。据有关统计资料,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才有一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就有1名。缺乏农业科技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导致高新技术研究乏力;缺乏市场意识强、管理水平高、开拓能力大的开发型人才,导致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滞后。

  我国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宏观管理条块分割、组织布局分散、研发层次重叠、管理效率底下、学科设置陈旧、专业单一、跨专业综合性的项目较少、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脱节,运行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僵化落后,传统的农业科技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农业转型的现实需要。农业科研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科研方向应当反映当前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业科研与经济发展未能紧密结合,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节状况比较严重。这反映了在农产品短缺时期建立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难以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形势和需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国家的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科研的比重,有关重大科技项目和攻关计划要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资规模,尽快使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提高到1%,力争到2010年左右达到1.5%左右的世界平均水平,到2020年左右达到2%,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协调。

  政府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同时,要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投资环境,通过体制改革深化和政策引导,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多渠道的科技投入新体系,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流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把政府资金投向技术集成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巨大的重大项目。

  建立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应当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创新体系,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强化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推广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因此,要坚持以人才使用为本,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科技推广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最终目的。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分为国家和区域两级体系,通过协调两级体系的关系,形成层次分明、结构优化、分工明确、有机衔接的适应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需要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以知识创新为主体,以原始创新为重点,着重解决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国家体系的层次性,以技术创新为主体,重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为重点,着重解决区域性、地方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就是要增强农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提高农业重大关键技术集成创新能力,强化优势农产品及其产业发展的科技转化应用能力。在创新模式的选择上,应确立自主创新与引进技术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一是需要聚集和培养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科学家、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创新骨干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干高效的科技创新核心团队;二是实施人才目标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竞争协作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氛围,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单位和团队的整体绩效;三是要实施人才结构管理,建立合理的首席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梯队结构,稳定农业科技创新队伍;四是实施人才增量管理,建立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体系和开发型的人才流动机制,增加农业科技创新人力资源总量,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在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农业生产从数量型到数量质量型、从面对国内市场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转型时期,应及时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需要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设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积极探索以任务分工为基础,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核心,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要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称能上能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能的选人机制;重在社会评价和业内认可的人才评价机制;体现岗位绩效,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以及适应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大胆创新、创业和深入农村第一线的激励机制。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

  农业大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需要重视农业生产。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坚持了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并围绕“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明确提出了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的方向。2016年,一号文件延续并发展了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发展现代化农业,因此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显得愈加重要。随着经济科技的进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逐步增加,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距离有所减小,成就显著。客观来看,成就值得肯定,但问题也不容忽视,虽然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来调动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但效果仍不理想。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缓慢、动力不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开展农业现代化过程中面临一定困难,应努力寻求解决办法来解决农业科技创新动力不足的问题。

  当前我国对于科技创新的运用不到位,导致农业人员队伍的素质较低,无法满足目前国家农业发展的高层次需求。农业科技创新人才的缺乏主要影响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新品种的培育两个方面,与我国致力于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的理念不符。在农业机械设备生产方面,人才的缺乏使机械设备的研制跟不上农民的要求,如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人才缺乏,迄今为止仍没有成套的花生、玉米收割脱粒设备,农业科技难关的迟迟未攻克;在良种培育方面,虽然我国在杂交水稻品种的研发上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在其他方面,我国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如美国的大豆产量约为210kg/667m2,中国约为150kg/667m2,美国大豆667m2产量是中国大豆的1.4倍,可见由于缺乏良种培育方面的创新人才,我国大豆产量在国际上处于劣势[1]。

  现阶段,我国发展农业创新的主体主要有政府的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它们相当于农业创新的两只手,但目前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科研机构工作人员,并未积极主动地进行科技创新,仅从事相关的书面研究工作,与现实农业生产脱钩,因为政府对于创新的奖励没有将研发者的成果与实际应用效果结合,使政府科研机构工作人员,仅仅为完成工作量而工作[2]。农业企业由于科技创新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收益期长、风险大,动力不足导致企业也不愿进行科技创新。

  在企业和政府科研机构缺乏创新动力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供小于求,对农业科技的更新换代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十三五”提出,我国要发展现代农业,这对于农业科技创新有很高的要求,但目前的创新激励机制不足,使目前的科技成果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与需要有一定差距,由此便导致了农业科技更新换代时间长,不能满足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3]。农业科技更新换代周期的延长不仅影响农民农业生产的效率,而且影响我国农业企业的效益。农业科技行业创新动力不足,科技更新换代慢,农业科技产品的研发需要较长时间,导致农业企业的盈利能力较弱,不利于农业企业做大做强。

  由于激励机制应用的缺陷,政府农业科研机构人员的创新仅为完成指标,而不是为了发展农业科技,满足农业不断前进的需求。科研人员的创新工作体现出短期性、集中生产性、缺乏持续性的特点,这是由于科研人员在上级下达创新任务或在需要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会集中精力研发,完成上级指标。这样研发出来的创新成果,一般是对前期产品小部分更改,并没有前沿性,且存在一次研发不成功,在完成指标之后便不再研制的情况,这就面临着在需要研发人员克服困难,取得进一步成果时,由于动力不足,其实际选择将与现实需要相悖,研发人员未进行更深层次的钻研。因此,激励机制的不到位,会影响我国科技创新的延续性和持续性。

  我国高精尖人才激励不到位,目前我国的高技术人才不合理分布主要体现在他们的择业选择上,非农产业和掌握农业专门科技人才的外流。农业科技人员的薪酬福利、工作环境、基础设施和科研条件与经济、工程和医学卫生领域差别较大,因此在本科的专业选择方面涉农专业便较为冷门。此外,政府对于农业科研的投入较其他部门相对少,不如其他国家重视农业科技创新,这就造成希望在农业方面有所建树的技术工作者,选择出国追寻更高的待遇、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更快的成功[4]。

  农业自主创新方面的不足体现在各级政府未完全发挥农业资金投入主体的作用和农业自主创新方面融资渠道较窄。在我国的各项资金投入中,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相对较少,资金、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均较弱,由于国家对于农业科技创新这一风险大的领域,投入资金较少,无法对社会上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带头作用。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方面的融资体制,主体主要包括国家资金支持、银行贷款、企业自主筹集资金和其他的来源,虽然表面上对于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有一整套的资金获得方式,但目前此项目资金投入主要是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和农业企业的自有资金来源较窄、激励力量不足,尤其是在农业自主创新需要银行的贷款支持时,其较难通过银行的贷前考核,获得银行支持的难度大,这与农业科技创新有较高的不确定性相关。

  目前我国在农业科技创新上普遍存在转化和应用不足的问题,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研究的多数为政府或公共科研机构,他们的研究成果缺乏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动力,研究人员通常拥有很多专利,但他们对现实生产力的贡献有限。因此,虽然农民对于农业科技需求日渐增加,社会上的创新专利数量也较为可观,但这些科技创新的转化率却不容乐观。没有把创新成果运用到现实生产中,因此在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科技的进步和更新均不能满足现实的需求。在农业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缺乏合作的情况下,出现了科研机构有创新专利成果但缺乏转化为生产力的条件,农业企业需要新技术生产新设备,但却陷入没有创新成果应用的困境。这种困境也是由我国目前生产、教育和科研三部门的联系缺失造成的,这种机制的缺乏使我国农业科研成果和产品经营的两个方面各自具有较为完整的系统,但在两个方面结合上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当前我国的科研政策虽已有进步,但还存在协作能力差和发展不全面的问题。政府在创新中的应有作用还没充分发挥出来,政府干预过多,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这对于农业整体的发展效果有一定的削弱。在相关主体的利益协调和分配上,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由此便造成各方利益的不均衡,不利于其实施。财政激励对农业技术创新刺激不够,农业科技创新主管部门由于多个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掣肘,缺少协同性,创新活动激励的整体协调不够。

  激励农业科技创新,首先是要建立新的绩效考核指标,既要关注单位的整体成果,又要注重对于每个成员贡献值的评估,这样可以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如果仅仅关注单位的整体成果,会助长个别成员的惰性,不利于个体积极性的发挥。在界定成员的绩效之后,需制定奖励措施,其中较为有效的是有形的物质奖励,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它经常代表的是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能力、贡献和以后的上升空间,良好的物质基础可以更好地吸引农业科技创新的人才[5]。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取代固定工资制度,在保证以基本的福利吸引人才的前提下,激励人才主动地进行创新活动。

  要促进自主创新的发展,首先要建立自主创新的文化软环境,产生积极创新的意识,它不同于强制的命令,具有特有的优势,可以形成创新的凝聚力,正面地文化氛围可以激励科研人员进行创新。其次要注重对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农业科技人才的创新理念,建立农业科技人才特有的培养体系,了解农业科技人才的职业意愿和专长,尽可能做到优势人才处在其优势部门上,进一步保证农业人才可以发挥自身的长处,更大的发挥自身作用。再者除了对农业科研机构人员的创新意识进行培养还要注重对农业企业创新的培养,对于开发出新型使用科技产品的企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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